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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榆林市电力检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4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可承担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输(供、受)变电设...
榆林市源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是2009-04-10在陕西省榆林市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西一路二院家属院一号楼二单元201室。榆林市源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简介:榆林市华源电力产业总公司成立于1999年06月08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电力工程设计、施工(凭资质经营),机电设备,电线电缆,五金交电,电力仪器仪表经销,电力工程检修等。法定代表人:刘国彬成立时间:...
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市政、公路、房建、仿古园林、房地产开发于体的集团性二级施工企业,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信誉等级从A级。历年来在公司董事长李维军同志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内强荣惯,外塑形象,从严治企,争创精品”的治企方略,先后在全霁范围内完成大中小型卫程210多项,连续复年被许为。“重合同,守信誉”企业,43项工程被授予“省文明工地”的称号,榆林市世纪广场工程于2005年获陕西省“长安杯”和全国“市政金杯奖”。
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榆林市长盛集团路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是一家以路桥建设为主业,多元化发展的集团企业,拥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路基、路面工程专业承包、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以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2002年7月通过了ISO9001国际标准质量体系认证。公司拥有大中型现代化机械设备186台,职工865人,其中有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经济管理人员239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
从榆林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榆林市出台了《榆林市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落实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多项政策,有效化解库存,优化供给,促进该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将打通保障房建设和商品房市场的通道,各县区可购买市场存量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榆林中心城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货币化安置达到100%,其它县货币安置率达到80%。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在2016年8月1日后用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直接购买存量商品房市级奖励每套房1万元。
《意见》指出,落实企业信贷和信贷支持政策。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意见》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今年全市将释放住房公积金49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拓宽贷款品种,实行省内通贷;房款提取范围,降低提取门槛;精简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积金归集机制。
《意见》要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意见》要求,将公租房保障对象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各地通过租赁市场增加公租房房源,推进公租房货币化。鼓励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向社会出租,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向社会出租。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严格房地产用地及项目管控,优化房地产规划布局,做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商品住房宜居性,优化房地产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2019年9月27日,被中共榆林市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评为“榆林市‘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