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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属15个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和生产单位。
其中正县级单位4个(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榆林农校、市农业干部学校)
副县级单位5个(市种子管理站、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市农村经营管理中心、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果业技术推广中心)
科级单位6个(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市农村能源办公室、市园艺工作站、市蚕桑工作站、市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中心、市一村一品办公室)
职工总人数66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64人,管理人员130人,工勤人员73人。
榆林市市农业局是主管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市政府组成部门,承担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政策落实、行政管理、行政执法、科技服务等职能。
从南门口到水利商场,也就是二街!最热闹的区域在北方医院至世纪广场之间
我是两年前在他家装修的,是个老房翻新,最让我觉得欣慰的是水电改造这块前期给我预收好,后期没有再增加,整体的服务上面还是挺好的,不像交了钱没人管。就是公司很多流程,都要亲自签字,有时候会觉得麻烦一点,但...
框架剪力墙结构的办公大楼,土建、安装1400元/平米左右;普通精装修600--800元/平米。
2009年机构改革后,内设科室由6个增加至7个(政秘科、科技教育科、农业科、政策法规科、经营管理科、计划财务科和市场信息科,另有机关事务所仍以局机关内设机构进行管理)。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
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及重要文件的督办负责文秘和公文、印章管理、机要、保密、档案、提案和信访及联络接待工作;
负责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年度考核工作;
负责办理农业系统科级干部的考察、培养、选拔、交流、任免等工作;
负责行业劳动模范的推荐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出国政审工作;
负责机关学习、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农民体育协会工作。
(挂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牌子)
指导全市种植业生产和结构布局调整;
组织农业适用技术和优良新品种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
参与实施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
掌握农业生产和自然灾害情况;
研究提出有关农机化行业的经济调节政策建议;
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安全工作;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
指导全市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业务工作;
研究全市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农垦经济体制改革方案;
负责拟订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资源开发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农业产业化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现代特色农业基地建设;
提出扶持全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布局和政策建议;
负责“一村一品”工作及农业年鉴工作。
拟订农业科技、教育、技术推广及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
指导农业科研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工作;
指导农技、农机推广服务体系建设和改革工作;
管理科技成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指导农业和农民教育工作,组织农民技术职称评定;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工作;
编制农业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工作;负责市农学会工作。
负责中、省、市有关农业政策法规的宣传、贯彻及培训工作;
负责农业农村工作政策和农业经济发展的调查研究工作;
承担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负责组织市级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队伍的管理监督;
承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依法组织对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依法实施耕地及农业环境保护工作。
(挂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牌子)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
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和农村双层经营体制工作;
指导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体系、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社)的建设;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
负责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以及村集体经济审计、村干部任期离任审计等工作;
组织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的监测;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减负和强农急农政策,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负责监督检查有关农民负担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调查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
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负责全市农业宣传工作;
指导全市农业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新闻发布、政务信息工作;
研究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研究制定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绿色食品的认证管理和农产品质量认证、基地认定工作;
组织指导国内外农业展览活动;
负责农业综合统计工作。
组织拟订农业与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发展年度计划,下达年度项目投资计划;
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和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的申报、审核、审批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和系统财务预算、决算并监督使用;
负责机关财务报账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等管理工作。
在市委市府领导和榆林市农业局支持全市农民共同努力下,“去年(2013——编者加注)全年,我市农林牧渔业实现总产值250.03亿元,较上年增长5.4%;农林牧渔业实现增加值145.04亿元,增长5.5%。粮食种植方面,因雨水充沛,土壤保墒,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丰’。全年粮食产量158.10万吨,较上年增长2.2%。畜牧业发展平稳,全年猪出栏150.23万头,较上年增长2.9%,存栏98.40万头,下降1.9%;羊子出栏374.10万只,增长3.1%,存栏649.18万只,增长3.4%;家禽出栏524.11万只,增长0.2%,存栏552.62万只,下降0.8%;肉蛋奶产量分别为18.43万吨、5.23万吨、9.20万吨,分别增长3.0%、-0.1%、2.0%。”
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榆林市神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集市政、公路、房建、仿古园林、房地产开发于体的集团性二级施工企业,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信誉等级从A级。历年来在公司董事长李维军同志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内强荣惯,外塑形象,从严治企,争创精品”的治企方略,先后在全霁范围内完成大中小型卫程210多项,连续复年被许为。“重合同,守信誉”企业,43项工程被授予“省文明工地”的称号,榆林市世纪广场工程于2005年获陕西省“长安杯”和全国“市政金杯奖”。
榆林市林业局的前身是陕北防沙造林局,于1953年成立,归榆林专署领导。
1962年正式建制为榆林地区林业局,2000年7月改为榆林市林业局,是全市林业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的林业生产及林业重点建设项目;对森林资源的保护、更新、利用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依法行使林业执法职能;指导、协调林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培植林业主导产业,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
局内设有政秘科、植树造林科、发展计划与资金管理科、科技教育科、林业公安科、资源管理科等6个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一个。
全市共有18个林业派出所,29个国有林场,16个国有苗圃。
全市林业系统共有职工5025名,其中科技人员2352名,正高级工程师1人,高级工程师97人,工程师546人,助理工程师372人,技术员669人。
从榆林市政府常务会上获悉,榆林市出台了《榆林市房地产去库存优结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率、落实信贷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多项政策,有效化解库存,优化供给,促进该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
《意见》要求,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率,将打通保障房建设和商品房市场的通道,各县区可购买市场存量房作为保障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榆林中心城区、神木县、府谷县、定边县,货币化安置达到100%,其它县货币安置率达到80%。棚户区改造征收对象在2016年8月1日后用棚户区改造补贴资金直接购买存量商品房市级奖励每套房1万元。
《意见》指出,落实企业信贷和信贷支持政策。家庭首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付款比例最低为30%。
《意见》要求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今年全市将释放住房公积金49亿元。市住房公积金提高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拓宽贷款品种,实行省内通贷;房款提取范围,降低提取门槛;精简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将探索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积金归集机制。
《意见》要求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的,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
《意见》要求,将公租房保障对象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实行市场租金、分档补贴。各地通过租赁市场增加公租房房源,推进公租房货币化。鼓励住房租赁经营机构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向社会出租,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库存商品住房向社会出租。
《意见》强调,各级政府严格房地产用地及项目管控,优化房地产规划布局,做好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增强商品住房宜居性,优化房地产发展环境,促进房地产企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景阳路53号
峨边彝族自治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