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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系统负荷一般可以分为城市民用负荷、商业负荷、农村负荷、工业负荷以及其他负荷等,不同类型的负荷具有不同的特点和规律。
1、城市民用负荷主要是城市居民的家用电器,它具有年年增长的趋势,以及明显的季节性波动特点,而且民用负荷的特点还与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规律紧密相关。
2、商业负荷,主要是指商业部门的照明、空调、动力等用电负荷,覆盖面积大,且用电增长平稳,商业负荷同样具有季节性波动的特性。虽然商业负荷在电力负荷中所占比重不及工业负荷和民用负荷,但商业负荷中的照明类负荷占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此外,商业部门由于商业行为在节假日会增加营业时间,从而成为节假日中影响电力负荷的重要因素之一。
3、工业负荷是指用于工业生产的用电,一般工业负荷的比重在用电构成中居于首位,它不仅取决于工业用户的工作方式(包括设备利用情况、企业的工作班制等),而且与各行业的行业特点、季节变化和经济危机等因素都有紧密的联系,一般负荷是比较恒定的。
4、农村负荷则是指农村居民用电和农业生产用电。此类负荷与工业负荷相比,受气候、季节等自然条件的影响很大,这是由农业生产的特点所决定的。农业用电负荷也受农作物种类、耕作习惯的影响,但就电网而言,由于农业用电负荷集中的时间与城市工业负荷高峰时间有差别,所以对提高电网负荷率有好处。
从以上分析可知电力负荷的特点是经常变化的,不但按小时变、按日变,而且按周变,按年变,同时负荷又是以天为单位不断起伏的,具有较大的周期性,负荷变化是连续的过程,一般不会出现大的跃变,但电力负荷对季节、温度、天气等是敏感的,不同的季节,不同地区的气候,以及温度的变化都会对负荷造成明显的影响。
电力负荷的特点决定了电力总负荷由以下四部分组成:基本正常负荷分量、天气敏感负荷分量、特别事件负荷分量和随机负荷分量。2100433B
2.1、根据对用电可靠性要求的不同
2.1.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时将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政治、军事上的重大损失的负荷:如发生设备重大损坏,产品出现大量废品,引起生产混乱、重要交通枢纽、干线受阻、广播通信中断或城市水源中断、环境严重污染等;
2.1.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时将造成严重减产、停工,局部地区交通阻塞,大部分城市居民的正常生活秩序被打乱;
2.1.3、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之外的一般负荷,这级负荷短时停电造成的损失不大。
2.2、根据国际上用电负荷的通用分类
2.2.1、农、林、牧、渔、水利业:包括农村排灌、农副业、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业等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7%;
2.2.2、工业:包括各种采掘业和制造业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80%;
2.2.3、地质普查和勘探类:此类负荷仅占总用电负荷的0.07%;
2.2.4、建筑业:约占总用电负荷的0.73%;
2.2.5、交通远运、邮电通信业:公路、铁路车站、码头、机场、管道运输、电气化铁路及邮电通讯等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1.7%;
2.2.6、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应和仓储业:各种商店、饮食业、物资供应单位及仓储用电等,约占总用电负荷的1.2%;
2.2.7、其它事业单位:包括市内交通、路灯照明用电、文艺、体育单位、国家党政机关、各种社会团体,福利事业、研究等单位,约占总用电负荷的3.1%;
2.2.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包括城市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6.2%;
2.3、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政策和要求的不同
2.3.1、优先保证供电的重点负荷;
2.3.2、一般供电的非重点负荷;
2.3.3、可以暂时限电或停电的负荷;
2.1.1、一级负荷:中断供电时将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政治、军事上的重大损失的负荷:如发生设备重大损坏,产品出现大量废品,引起生产混乱、重要交通枢纽、干线受阻、广播通信中断或城市水源中断、环境严重污染等;中断供电将影响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如,大型银行营业厅的照明、一般银行的防盗系统,大型博物馆、展览馆防盗信号,珍品室照明电源;甲级特级体育建筑,国宾馆等经常用于重要国际活动的大量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
2.1.2、二级负荷:中断供电时将在经济上造成较大损失;中断供电将影响较重要用电单位的正常工作。如中断供电造成严重减产、停工,局部地区交通阻塞,以及中断供电将造成大型影剧院、大型商超等人员较多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秩序混乱;
2.1.3、三级负荷:除一、二级负荷之外的一般负荷,这级负荷短时停电造成的损失不大。
根据工程的类别等级和电气负荷的性质,按照第3条.
估算一下照明、空调、电脑、办公用品等用电设备的数量,基本上就可以计算出它们的负荷了。
2.4.1一级负荷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当一点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2.4.2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的供电,应符合下列要求:
( 1)除应由双重电源供电外,尚应增设应急电源,并严禁将其他负荷接入应急供电系统。
(2)设备的供电电源切换时间,应满足设备允许中断供电的要求。
2.4.3二级负荷的供电系统宜由两回线路供电,在负荷较小或地区供电条件困难时,二级负荷可由一回路10kV及以上专用的架空线路供电。
(1)二级负荷包括的范围也比一级负荷广,由于二级负荷停电造成的损失较大,影响还是比较大的,应由两回线路供电,两回线路和双重电源略有不同,两者都要求线路有两个独立部分,而后者还强调电源的相对独立。
2.4.4三级负荷为不重要的一般性负荷,对电源无特殊要求,对供电可靠性要求不高,只需一路电源供电。
2.3.1、优先保证供电的重点负荷;
2.3.2、一般供电的非重点负荷;
2.3.3、可以暂时限电或停电的负荷;
一般将用电设备按其工作性质分为以下三类:
3.1、长时工作制用电设备
其使用时间长或连续工作的用电设备,如多种泵类,通风机、压缩机、输运带、机床、电弧炉、电阻炉、电解设备和某些照明装置等.
3.2、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
其工作时间短而停歇时间相对较长的用电设备,如切削机床辅助机械的驱动电动机,启闭水闸的电动机等。
3.3、反复短时工作制用电设备
其时而作,时而停歇,反复运行的用电设备,如吊车用电动机,电焊用变压器等。
2.2.1、农、林、牧、渔、水利业:包括农村排灌、农副业、农业、林业、畜牧、渔业、水利业等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7%;
2.2.2、工业:包括各种采掘业和制造业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80%;
2.2.3、地质普查和勘探类:此类负荷仅占总用电负荷的0.07%;
2.2.4、建筑业:约占总用电负荷的0.73%;
2.2.5、交通远运、邮电通信业:公路、铁路车站、码头、机场、管道运输、电气化铁路及邮电通讯等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1.7%;
2.2.6、商业、公共饮食、物资供应和仓储业:各种商店、饮食业、物资供应单位及仓储用电等,约占总用电负荷的1.2%;
2.2.7、其它事业单位:包括市内交通、路灯照明用电、文艺、体育单位、国家党政机关、各种社会团体,福利事业、研究等单位,约占总用电负荷的3.1%;
2.2.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包括城市和乡村居民生活用电,约占总用电负荷的6.2%;
用电负荷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功率 (w) 数量 A01 照明1 1200三管荧光灯 盏 108 1 220V 0.11 A02 照明2 明装筒灯 盏 26 1 220V 0.03 A03 照明3 工矿灯 盏 50 1 220V 0.05 A04 照明4 格栅射灯 盏 150 1 220V 0.15 A05 照明5 600三管格栅荧光灯 盏 54 1 220V 0.05 A06 照明6 1200三管格栅荧光灯 盏 108 1 220V 0.11 A07 照明7 吊杆射灯 盏 35 1 220V 0.04 小计 0.53 B01 复印机 1200×760×920 台 1500 1 220V 1.50 B02 打印机 台 300 1 220V 0.30 B03 饮水机 台 400 1 220V 0.40 B04 微波炉 台 1000 1 220V 1.00 B05 笔记本电脑 台 100 1 220
用电负荷计算
施工临时用电方案计算书 本计算书根据《建筑施工计算手册》江正荣著、 《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 一、用电量计算 : 工地临时供电包括施工及照明用电两个方面,计算公式如 下: 其中 P ── 计算用电量 (kW),即供电设备总需要容量; P c ── 全部施工动力用电设备额定用量之和; P a ── 室内照明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 P b ── 室外照明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 K 1 ── 全部施工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 总数10台以内取 0.75;10-30台取 0.7;30台以 上取0.6; K 2 ── 室内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 0.8; K 3 ── 室外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 1.0
按照调整负荷时间段的不同分为调整年用电负荷,调整周用电负荷和调整日用电负荷三种。
(1)调整年用电负荷
由于一方面夏季防暑降温、冬季取暖等季节性用电负荷较集中,形成季节性高峰和低谷;另一方面,当电力系统有较大比重的调节性能差的水电站时,发电出力在年度内差别较大,迫使电力系统增加重复容量建设。这就有必要调整年用电负荷。促使用户调整年用电负荷的经济办法,主要是实行季节电价,如丰、枯水电价和短时间的特殊电价等。
(2)调整周用电负荷
由于社会上实行五天或六天工作制,使周休日用电负荷陡降,而其他时间用电负荷很大。调整周用电负荷的经济办法是在一周内实行不同电价,行政干预办法是用户轮流错开周休日。
(3)调整日用电负荷
由于用户一、二班生产和商业等第三产业用电多集中在白夭和前夜,而居民生活用电又多集中在前夜,因此日用电负荷形成早、午、晚三个高峰,而后夜用电陡降。调整日用电负荷的经济办法是实行分时电价,行政干预办法是限制用户在电力系统高峰负荷时间的用电负荷。
调整日用电负荷要辅之以技术手段,即安装电力负荷控制装置。在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地区,用这类装置为实行分时电价服务,中国用这类装置在20世纪80年代为计划用电工作服务,90年代开始向为经济手段服务转变 。
促使用户调整用电负荷的方法有经济鼓励法和行政干预法两种。
(1)经济鼓励法是世界各国通用的办法,即把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增加的支出,以降低支付电费的形式留给用户;
(2)行政干预法是在电力供需矛盾尖锐时期,用行政命令的方式,压低用户在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的用电负荷。在行政干预法中世界各国常在立法上授权政府下达指令。中国20世纪80~90年代用计划用电的方式进行用电负荷管理 。
用电负荷调整(load adjustment of electric utilization)是指由于电能生产有发电、供电、用电瞬间同时完成不能大量贮存的特点,而各类用电负荷又有其本身固有的用电时间特性,因而形成电力系统的用电高峰和低谷,使发、供电设备不能充分利用或产生供电不足。为了取得社会的最大综合经济效益,在电力系统合理调度、及时调整发电厂发电出力的同时,还要组织用户调整用电负荷,压低电力系统高峰时段的用电,增加电力系统低谷时段的用电。使用电负荷曲线趋向平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