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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建立健全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信访督办、保密保卫、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和局门户网站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创建平安建设工作,并指导直属有关单位做好创建平安建设工作。承担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公务接待的安排;负责机关财产管理等后勤工作。负责局日常财务管理与核算,编制全局财政预算、决算报表,统一管理监督全局预算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对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
起草局机关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全局各项资料综合和信息汇总。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调研工作,组织实施省、市、县下达的重大课题调研。负责机关绩效评估工作。推进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组织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承担局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指导全县工信系统法制工作,监督检查局机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具体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具体拟订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发展战略、政策措施。研究拟订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调控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干部的考核、任免、调配、奖惩事项办理及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归口管理的出国出境的申报及政审工作。负责承办组织、人事、工资等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直属单位干部、劳工统计和干部档案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落实老干部相关待遇。组织离退休同志参加各种学习、会议、文体活动和参观活动。
(二)投资规划和技术进步股。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项目投资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提出投资方向。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县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
指导推进产业龙头企业发展。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组织和推动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具体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指导推进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协调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实施、行业质量和品牌提升等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综合类初级工程技术系列职称的评审工作、经济系列中、高级职称的申报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企业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受理企业(单位)项目申请,依照有关规定组织办理项目备案工作。
(三)产业协调股。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指导、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具体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县工业行业准入。指导、协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耗和技术方面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开展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招商引资工作。具体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建设。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
(四)工业运行股。监测分析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具体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参与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调控方案,负责全县工业经济总量平衡。具体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重要原材料、重要支农产品等资源配置调控方案。协调煤、电、油(不含成品油)、气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推动企业加强营销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有关统计信息工作。综合分析工业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订近期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
(五)企业股(县减轻企业负担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具体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工业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的对外交流合作,健全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组织开展产融合作。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引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负责做好工业企业信访接待工作。
指导全县工信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工业企业模式创新。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文化、工业旅游、工业设计发展和工业遗产保护等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
(六)节能和能源股(县电力执法办公室)。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绿色制造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行政执法工作。推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制造和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组织开展超能耗限额清洁生产审核。指导资源综合利用工作。具体承担尤溪县人民政府节约能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全县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含水电行业)等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具体监测相关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信息。培育和监管电力市场,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具体负责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初审转报。承担全县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能源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协助省工信厅做好总装机5万千瓦以上水电站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七)工业行业管理股。负责装备工业和民爆器材的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承担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承担钢铁、有色、黄金、稀土、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
负责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管理和散装水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承担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承担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
参与我县《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承担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盐业、传统工艺美术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提出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承担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
负责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汇总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一岗双责”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情况。
(八)信息化推进股。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工业数字经济、物联网和信息消费有关工作。指导、规划、协调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作。促进工业领域电子商务建设。承担电子信息、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拟订相关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参与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区建设,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
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及相关规划。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指导实施相关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参与相关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九)纺织产业发展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纺织产业的政策,引导企业调整产业及产品结构,实行行业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规则;研究制定纺织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制订行业技术规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帮助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工作,为企业提供有关技术信息服务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纺织行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十)支前和科技动员股。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服务和科技动员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快速食品供应网络建设。承担机关军民共建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尤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科技管理股。拟订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协调实施。指导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拟订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措施。承担指导科研机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研究提出激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管理科技创新战略研究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创新调查相关工作。负责建立科技监督评价和科研诚信建设工作体系。负责对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承担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开展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拟订促进科技方面对外和对台港澳合作交流的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管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协调管理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
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国家、省、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承办涉台港澳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事宜。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高新技术与工业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省、市创新资金项目并监督实施。推进高新技术及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与金融融合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园区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相关工作,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农业农村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指导农业科技园区及农业农村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拟订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和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技术市场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社会发展领域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国家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并监督实施。
组织实施社会发展领域高技术研究计划。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及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协调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制定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组织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与管理。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负责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及科技成果推广、登记工作,指导和推动科技成果评价机构、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组织协调重大科技项目推介和重大技术交易活动。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技术市场、审查进口科研仪器减免税。负责实验动物管理工作。协调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承担国家科学技术奖及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的审核推荐工作。拟订全县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和协调管理引进海外智力项目、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日常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非教育系统国家公费(公派)出国留学进修审核,负责海外专家管理服务及相关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国(境)外中介组织。承担中国政府友谊奖及福建省友谊奖的审核推荐工作。
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推动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配合开展全县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的规划和政策,指导推动科普工作。
党委办公室。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1、关于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职责分工
有关节能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主承担,有关应对气候变化和污染减排方面的工作由县生态环境局为主承担,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做好指导、督促工业企业污染减排工作。
2、关于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县发展和改革局依照有关规定,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职责。
3、关于矿井关闭监管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区总体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对不符合有关矿山工业发展规划和生产开发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越批准范围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等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关闭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要将相关矿井关闭与监督情况及时抄送县自然资源局。县自然资源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我县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
4、关于开发区的职责分工
县商务局负责全县开发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审核转报工作。承担全县开发区的有关协调管理,研究开发区规划布局、产业布局。指导全县各类开发区的建设。负责开发区各项指标统计调度等。承担尤溪县开发区开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牵头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县开发区进行指标考核。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协助县商务局做好全县工业园区的设立、撤销、扩区、区位调整、升级的审核转报工作。
5、关于动漫和网络游戏管理的职责分工和配合机制
县文体和旅游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市场监管及依法对动漫、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核及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相关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
6、关于煤矿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认定取得采矿许可证范围内的违法生产、非法挂靠、一证多井、落后生产能力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矿井,加强对煤矿企业安全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及时依法查处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重大隐患矿井依法作出停产整顿、停止施工的指令;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认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加强煤矿采矿秩序的监管,及时对非法开采组织鉴定,及时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和指导、协调、督促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县公安局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民爆物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的监管,严禁向非法煤矿批供民爆物品;对停产整顿的矿井根据整改需要实行限量供应民爆物品;负责维护矿井关闭现场秩序,收缴关闭矿井民爆物品,注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查处煤矿企业非法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严禁强令劳动者超时限作业,严禁妇女从事井下作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煤矿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有证无照经营的煤矿企业。国网尤溪供电公司负责加强对煤矿企业供电管理,严禁向非法煤矿供应电力;负责切断关闭矿井供电电源,拆除供电设施,查处地方供电部门向非法煤矿供电行为。
7、关于能源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布局和政策措施及相关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能源行业规划与行业政策,审核、转报、安排能源重大项目,协调能源重大项目建设和前期工作,统筹负责天然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煤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不含水电行业)等相关能源行业管理,参与拟订能源行业规划,规范能源市场运行秩序,监测分析相关能源生产、使用情况,提出相关能源综合调控目标,负责电力、煤炭等能源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与协调。负责组织煤、电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供需衔接、调度。
8、关于药品的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药品工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县商务局负责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生产、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9、关于信息化的职责分工
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网络安全和舆情管理,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网络新技术应用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化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行业管理,以及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统筹负责信息化产业、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项目建设等工作。
10、关于工矿(不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不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相关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具体为: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工矿(不含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不含煤矿)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11、关于盐业管理的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我县盐业发展规划,承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有关盐业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相关政策法规,承担食盐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食盐质量安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盐政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或重大食盐违法案件,推进食盐信用体系建设等。
12、关于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管职责分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建立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具体职责分工如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建筑安装工程(含土建、建筑电气、暖卫、通风、给排水)质量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的工业安装工程(含设备、工业管道、电气、仪表安装及防腐绝热)质量监督管理。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项目(危化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涉及港口码头等水工建筑物的质量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化工建设工程安装的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
13、关于国有工贸企业改革遗留问题的职责分工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处理原县直工业主管部门所属工业企业改革的遗留问题。县商务局负责处理原县直内贸主管部门所属内贸企业改革的遗留问题。
14、关于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县铁路道口安全的综合监管,牵头建立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铁路道口安全监管职责。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全县铁路道口安全监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将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建设纳入道路交通基本建设项目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全县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设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
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县市政公用设施中涉及铁路道口“平改立”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监控设施的改造和建设的行业指导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维护全县铁路道口交通安全,依法处理铁路道口交通事故。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在职责范围内,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县铁路道口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铁路道口安全畅通。
1、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依法逐步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充分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
2、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政府规划指导、政策引导、协调服务作用。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强工业和有关信息化领域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5、围绕贯彻落实科教兴县战略、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转变。开展我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全面提升科研管理绩效,充分释放科技创新活力,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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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新型工业化、信息化的战略、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参与拟订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和信息化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工业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实施全县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重点支农产品等的调控方案。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
(三)负责组织实施我县工业与信息化产业发展、结构调整升级的政策措施。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导向和目录,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指导推进企业技术改造。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利用政府资金的政策和使用管理办法;指导、协调我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与央属、省属企业、港澳台及对外产业交流与合作。负责拟订指导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产业集群建设发展意见和政策措施。
(四)负责原材料工业、装备工业、消费品工业、民爆器材、传统工艺美术、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指导行业质量和品牌工作。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规定负责盐业生产企业行业管理。依法管理稀土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行业安全生产督促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县相关能源行业管理。负责监测分析相关能源运行情况并发布信息。衔接相关能源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相关能源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县电力市场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提出电力价格调整建议。负责煤炭、电力等能源产品的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县电网运行与调度管理。依法负责全县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初步审核转报。依法承担全县电力行政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县节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节能监察。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绿色制造、节能、清洁生产促进和循环经济发展等工作。指导资源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承担节能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与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和支持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县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工业化、信息化企业智力引进工作。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企业。推动产融合作。
(八)负责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
(九)负责协调、指导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统筹规划、指导现代物流、工业设计等发展。
(十)负责指导全县信息产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有关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有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服务和科技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和科技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有关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政策规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四)组织编制全县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技术分析,推动创新发展。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科技保密工作。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相关职责。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拟订科学技术普及和传播规划、政策,指导全县科普工作。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管理县级科技计划,负责市级及以上各类计划(专项、资金等)的初审推荐工作。
(十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科技园区建设。拟订科技创新平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拟订全县基础科学研究发展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十九)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负责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
(二十)拟订全县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引领乡村振兴,承担推动农业农村科技进步和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全县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十一)拟订全县社会发展领域科技规划、计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协调、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协调绿色技术创新、人口健康、资源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工作。
(二十二)拟订科技成果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二十三)负责全县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创新调查、科技报告及科技统计。
(二十四)组织拟订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的政策措施,开展对外及对台港澳地区的科技合作和交流,组织实施政府间及与有关国家组织的科技合作项目。负责全县有关科技外事工作。
(二十五)负责引进国(境)外专家、智力工作。拟订全县引进海外专家智力的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外国专家管理日常工作。
(二十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七)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及福建省科学技术奖、福建省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二十八)承担尤溪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十九)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行政编制14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尤溪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陈绍亮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尤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尤溪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尤溪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的成效分析
当前,我国大力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其中水电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需要结合当前的发展情况尽快完成增效和扩容等工作,不断提升综合效益。下文结合尤溪县案例做出相关分析。
尤溪县农村水电增效扩容的成效分析
当前,我国大力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其中水电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需要结合当前的发展情况尽快完成增效和扩容等工作,不断提升综合效益.下文结合尤溪县案例做出相关分析.
崇义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一所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021年11月,合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授予“2016—2020年广西法治建设先进集体”称号。
唐艳华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 净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调研员
伍秋平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邹 涛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牛丽坤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述民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一年)
史渝闽 南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