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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郑良宪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任):刘新力
牛少成同志协助孙家友同志分管组织人事工作,联系道路运输协会工作,分管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劳动工资、宣传教育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宣传教育科。
任迎远同志分管交通运输法规建设、行政执法监督、交通稽查、纪检监察、行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交通稽查支队、政策法规科。
高林海同志分管道路(水路)运输管理、现代物流业发展、“四化管理”、行业科技和节能减排工作、行业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交通运输管理处、运输管理科。
高天长同志分管交通安全、交通应急、交通战备、防汛抗旱、局属企业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安全监督科。
任永慧同志负责全系统“保畅通、保安全、树品牌、树形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分管“两保两树”办公室、团委、机关党总支。
王建华同志分管交通发展规划、计划、统计、场站建设、路域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的规划、计划和建设、养护、管理和质量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市农村公路改造办公室、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规划基建科。
王克明同志协助孙家友同志分管信访稳定工作,分管机关财务,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分管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办公室。
阎伟同志分管工会工作。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信息、督办、保密、档案、信访、资产、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安全保卫、办公自动化设备管理和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负责直属单位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局管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有关外事工作;承办交通行业劳动工资统计、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负责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组织起草交通运输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有关交通运输政策;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相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承担超限超载检测站点设置的审核呈报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承担公路、水路规费征收政策和办法的监督实施;承担行业投融资的有关工作;承担公路通行费收费站点设置和公路通行费、内河船闸收费标准的审核呈报工作;负责编制市级交通运输部门财务预算;承担交通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外汇、信贷有关工作;承担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资形成的有关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各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规划基建科
组织编制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拟定交通运输行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综合分析、预测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引导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的相关制度、标准和科技政策的监督实施;组织公路、水路建设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工程设计的监督管理、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
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城市客运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指导工作;协调道路、水路运输及城市客运与其它运输方式的衔接;承担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和节日运输的有关工作;拟定公路、水路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运输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研项目研究;承担交通方面有关标准、质量、计量工作;承担有关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节能减排工作。
(七)安全监督科(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
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办法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承担国防运力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战备器材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市内军事行动等重大活动的交通保障工作;承担抗震救灾、防汛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交通保障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八)宣传教育科
具体负责直属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承担交通行业的宣传报道工作;拟订交通行业教育培训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编制总额36名,其中:行政编制33名,工勤人员编制3名,可配备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8名(含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1名)。
交通运输是综合性的部门,只能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部门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简称运管)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各地的交通...
交通运输局是综合性的部门,不仅包括公路运输、还有水路运输、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政等。交通运输局是属于政府部门,是一级单位。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隶属于交通运输部门,属于二级单位。交通局是主管全市公路、水路...
北京不叫交通运输局,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http://www.bjjtw.gov.cn/
(一)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拟订全市公路、水路行业规划、计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参与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订道路、水路和城市客运运输有关政策、准入制度、运营规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水路运输服务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市辖内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捞、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舶(不含渔业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防止污染工作;指导内河港口设施安保、引航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城市客运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公路通行费收费、内河船闸、超限超载监测站点设置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行业投融资工作。
淄博市交通局
(六)承担公路、水路和城市客运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工作;按规定负责内河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工作。
(七)按省高速公路主管部门的要求,承担有关高速公路管理责任;负责全市国道、省道的布局规划,组织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监督和指导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工作。
(八)负责城市客运(含出租车)运营管理工作。
(九)贯彻实施国家交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科技开发,推动技术进步;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统计,发布有关信息。
(十)指导交通运输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工作;负责相关涉外运输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公路、水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战备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
淄博市公共汽车公司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是国有企业。主要职能是公交客运和出租客运,公司现有职工2602人,各类营运车辆2326台。其中城市公共汽车935台,中巴车565台,出租车826台。营运线路114条,其中集约经营线路43条,租赁经营线路71条,线路总长度2567.2 公里。公司下设八个营运分公司、三个直属单位、五个后勤保障单位及五个经营实体,承担着淄博市70%以上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任务。
淄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淄博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市境内高速公路除外的公路、桥梁、渡口、航运、船闸、港口、及其配套、辅助和附属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的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初审、上报监理人员的资格。组织质检人员、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等工作;参加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上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负责我市境内交通行业的省、部、国家级优秀勘测、优秀工程的核验及推荐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委派在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下具体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临时委派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工作。
淄博市交通稽查支队
淄博市交通稽查支队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国、省道及张店区、开发区县乡道路的巡查。负责全市城市客运监督稽查。维护全市公路的路产、路权。对运输业户的违章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及纠察系统内部公路“三乱”等工作。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淄博市交通运输管理处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为副县级事业单位。该处加挂“淄博市航运管理处”、“山东省淄博市地方海事局”牌子,与淄博市汽车维修管理处(正科级)合署办公,依法履行道路客运、公交客运、道路货运、客运出租、机动车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培训、道路客货运输场站经营、水路运输、海事监督等行业管理等职责。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该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北京交通运输
北京交通运输 【篇一:北京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综合交通体系 005-04-12 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 与国家首都和现代国际城市功能相匹配,建设可持续发展、以人为 本和动态满足交通需求的,以公共交通为主导的高标准、现代化综 合交通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的优化,促进区域 交通协调发展,支持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以 “高效便捷、公平有序、 安全舒适、节能环保 ”为发展方向, 2020 年,交通结构趋于合理,公 共交通成为主导客运方式,出行的选择性增强,出行效率提高,交 通拥堵状况得到缓解和改善,交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 (1)交通发展战略的核心是全面落实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大幅提升公 共交通的吸引力,实施区域差别化的交通政策,引导小汽车合理使 用,扭转交通结构逐步恶化的趋势,使公共交通成为城市主导交通 方式。 (2)突出交通先导政策。根据 “两轴 -两带 -多中心 ”的城市空间结
市交通运输局基层组织建设年半年总结
1 中共资阳市交通运输局委员会 关于上半年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情况报告 市委第一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2012年是开展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要的一年, 今年 2月 初,市委“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动员会议召开后,市交通 运输局迅速按照《中共资阳市委关于围绕“人人创先争优、 共建幸福资阳”主题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的意 见》(资委发, 2012? 号)的部署要求,围绕“建强组织打 硬仗、创先争优当先行”为主题,以“党建工作深度介入交 通加快发展”为取向,以建强组织、凝聚动力、打赢硬仗为 抓手,紧密结合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实际,就开展“党的基层 组织建设年”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动员和精心的组织安 排,以优异的成绩为鲜红的党旗添光增彩。现将半年工作情 况总结如下: 一、 上半年“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 (一) 加强领导,精心实施,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月初,全市“基层组织建设年” 活动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
淄博市公路管理局隶属于淄博市交通运输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该局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全市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养护、路政管理和公路规费征收等方面的工作。承办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淄博市公路局
一、怀化市交通运输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交通局的职责、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职责,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已由省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运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的管理职责。
(四)加强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快形成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五)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
(六)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船员培训、船员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市级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七)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资金安排方案,按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桥梁、渡口、隧道的行业管理。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八)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设,负责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九)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重要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全市重要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市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十)制订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规划和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十一)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对外交流工作和交通外经外贸工作。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福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盐田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南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宝安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岗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龙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坪山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光明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大鹏管理局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汕管理局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