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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简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简介

2020年,我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部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部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作用,制定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体系等5个方面42项任务;召开部机关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推动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举全系统之力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组织编印应急医疗设施设计改造标准和技术指南,指导支持中央和地方施工企业按时保质完成火神山、雷神山和方舱医院等建设任务;切实保障城市供排水、供气、供热正常运行,认真开展城市保洁消杀、物业服务人员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延续建设工程注册人员资格和企业资质,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开复工质量安全工作,出台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减免国有房产租金等措施。

二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出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方案,大幅减少企业资质等级、类别。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办理流程,减少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间。

三是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方案,因城施策、分类调控,加强金融土地政策联动,规范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推进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和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

四是加强建筑市场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推广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和建筑市场监管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进一步健全工程质量责任体系。深入落实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五是加强城市建设和村镇建设工作。在样本城市开展城市体检工作,以城市体检推动转变城市发展方式。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管理办法(试行)》,强化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管理。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海绵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按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扫尾工程任务,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乡村建设评价试点、宜居农房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立法进程。

二是出台《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废止《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管理规定》等规章。

三是积极参加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密切相关的民法典、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修订)工作。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拟出台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风险评估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审议等工作。

二是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落实以案释法和旁听庭审制度,组织部机关工作人员远程旁听庭审。

(五)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年报指标和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指南。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专家咨询制度。

二是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服务水平提升年”活动。印发《城市管理执法装备配备指导标准(试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提高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水平。

(六)积极推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3件、行政应诉案件401件。

二是加强对全系统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监督指导。印发2020年行政复议应诉情况年报、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情况通报。在中国建设报每月刊发1期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全年共刊发12期。

(七)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普法工作。

一是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方案》,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安全等宣传,提高国家安全法治意识和疫情防控能力。

三是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印发《关于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的实施意见》。在中国建设报专版宣传民法典。邀请法学专家作民法典专题讲座。

二、2021年工作考虑

(一)统筹谋划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按照中央有关部署要求,制定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和任务。

(二)完善住房和城乡建设法规体系。加快建设工程抗震管理条例、住房租赁条例立法进程。推动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修订工作。深入推进民法典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贯彻实施。

(三)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修订《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有关要求。深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厘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职责边界。

(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要求,研究改进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流程。

(五)增强普法实效。启动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八五”普法工作。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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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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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简介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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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简介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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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2004-1-1 ————2004-12-31) 10BC、房地产市场 1、房地产市场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32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日期: 2004-9-21 文 号: 建办住房 [2004]78 号 主 题 词: 预警预报 公文名称: 关于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建设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26 主题名称: 房地产市场 发文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 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设部 发文日期: 2004-7-19 文 号: 发改价检 [2004]1428 号 主 题 词: 物业管理 公文名称: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3338/2004-00004 主题名称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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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财 政 部 文件 中 国 人 民 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建金 [2010]179 号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 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 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 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 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 行、银监会联合印发 《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吉林省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吉建文〔2021〕12号 

省政府并省委:

  按照《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吉法办发〔2020〕1号)要求,我厅结合工作实际,对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认真研究了2021年度工作安排。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依法履行职能,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深入立法实践,不断完善建设法规制度体系。一是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及时提出“立改废释”建议,使法规体系能够与上位法的调整、与“放管服”改革进程相适应。2020年,出台了《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完成了《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省内、省外调研,现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争取2021年出台。提出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吉林省民用节能和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等多部地方性法规的修订意见。二是组织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项目论证,建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征求各行业处室意见建议,自由裁量基准编制工作按计划稳步推进。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编制我厅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四张清单”,此项工作受到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通报表扬。三是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2020年对11部省政府规章、48件省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118件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清理完成后,印发《关于公布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的通告》(2020年第560号),主动向社会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全年共对5件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省司法厅备案。

  (二)加强执法监督,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把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规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现已建立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的长效机制,每年四季度开展,极大促进了全省住建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2020年四季度,对全省10个市(州)及所属县区的住建、城管、公积金各部门的180余份行政处罚案卷开展评查。住建系统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全部启用了新版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质量明显好于往年。二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组织相关处室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吉建办〔2020〕78号)、《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试行)》(吉建办〔2020〕39号)、《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吉建法〔2020〕6号),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制度化水平,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制度保障。三是规范厅本级行政执法行为。对14起行政处罚案件开展合法性审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四是开展典型差案评查暨被纠错案件整治活动。从全系统280件行政被纠错案件中评选出10件典型差案,典型差案评选对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规范行政执法、依法依规办事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深入剖析败诉败议原因,有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有效降低败诉率起到积极作用。

  (三)依法化解纠纷,努力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2020年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全部胜诉。二是加强了府院联动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落实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吉建法〔2020〕5号),为提高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实现降低基层部门行政诉讼败诉率的工作目标,提供了行动指南。三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5月14日,宽城区人民法院通过“云开庭”方式,审理马某某诉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府信息公开案,孙众志厅长依法出庭应诉。同时,组织厅机关及所属单位负责人30余人参加庭审,将庭审现场作为学法用法的重要场所,增强了依法行政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四是规范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工作程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程,加强内部沟通协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和专家学者作用,对疑难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以召开论证会、集体讨论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有效提高了行政复议应诉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扎实开展培训,有效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狠抓机关工作人员普法培训。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积极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各项工作。2020年邀请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为全厅干部职工专题讲授民法典,邀请厅法律顾问讲解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律常识,收到良好效果。编制《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实用手册》和《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汇编》,分送各处室,作为制定行业法规政策的工具书。二是统筹抓好全系统普法培训。按照住建部统一部署,在全省范围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工作开展扎实富有成效,各地掀起学习宣传民法典的浓厚氛围。组织全省200余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用法治的手段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水平。三是做好“七五”普法工作总结。按照住建部、省委依法治省办要求,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总结,全面回顾五年来的普法工作实践,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查找短板不足,提出“八五”普法工作打算。

  (五)深化 “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进一步厘清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职责,印发《关于调整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吉建人〔2020〕14号)、《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吉建办〔2020〕134号),营商办和相关处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切实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抓实抓好。

  1.梳理规范全省住建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根据省政数局关于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工作要求,我们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织长春市、四平市、伊通县住建系统各单位(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对全系统政务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共形成280余项事项,收到全省各市县140余条意见建议;组织试点地区规范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并指导全省各市县复用,处理问题工单304项,组织试点地区及相关处室研究答复意见,对其中61条合理建议制定相应的数据修改清单,为各市县答疑上百次。通过半年多的努力,克服重重困难,统一规范了全省住房城乡建设条线政务服务事项115项主项、294项业务办理项、4704项要素信息,企业群众在不同市县办事提交一套材料、在同等的时限内办理完成,进一步提升了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深受基层和群众好评。

  2.持续简政放权。全面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进一步简政放权,回应基层需要,向榆树、德惠、扶余三市下放三项权力,包括建筑业企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与日常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企业的初审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扶持项目的初审与申报,将权力放到该放的层级,有效提升权力运行的效率。

  3.继续抓好“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在巩固前期网上并联审批、并联竣工验收、优化流程、缩短时限等一系列改革成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完善审批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系统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不断优化水气报装流程,印发《吉林省获得“用水用气”指标优化提升方案》 (吉建市政〔2020〕40号),进一步压缩了时间,提升了服务标准。

  4.努力打造最优政务服务环境。一是出台企业资质办理便利政策。在建筑企业、房地产企业资质审批中,采取资质证书有效期自动延期、申请材料实行承诺制、取消证明材料等“放管服”改革政策文件14件,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了疫情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稳步运行。二是实现建筑业企业资质“一网通办”,大幅压减工程建设领域企业资质资格办理时限。

  (六)2020年工作主要亮点。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指标得到较好的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推进,我们共同努力取得很好的成绩。法规处被评为2020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处长刘强被司法部评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先进个人;“七五”普法工作得到住建部认可,经验做法被《中国建设报》以“吉林:下好系统普法‘一盘棋’ 唱好学习宣传‘重头戏’”为题刊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受到各级普遍认可,工作做法在《吉林日报》以“为吉林经济高速发展注入强劲动能”为题刊登;梳理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工作得到牵头单位省政数局的充分肯定,被评为“业绩突出单位”;“住建系统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被省司法厅评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优秀制度;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保持无败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行政执法监督覆盖范围不够。在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能用管用的招法不多,行政执法各环节监督不全面。对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行政权力的监督不到位,全过程执法监督需进一步深入推进。

  (二)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主动学法意识不强,站位不高,与学法用法要求还存在差距。普法集中培训时间有限,法律知识考核评价体系还有待完善,公职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严格依法行政的法治环境还未形成。

  (三)行政决策制度化规范化不够。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健全决策机制,明确我厅的重大行政决策种类、范围、界限,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厅党组书记、厅长孙众志同志依法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力亲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一季度厅党组召开会议,专题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厅长亲自部署全年工作任务,重点强调提升法治素养,强化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召开两次厅党组成员法治学习专题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拟出台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草案,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讨论。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亲自参加宽城区人民法院云开庭审理,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组织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会议,对深入学习民法典亲自部署,亲自推进。亲自担任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组长,全面听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报告,部署重大工作事项,专题研究推进深化 “放管服”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重大问题。通过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厅各项工作法治化程度和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四、2021年度工作安排

  我厅将深入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化法治建设实践,为实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我们将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实践中。

  (二)不断推进建设领域立法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完成《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审议和颁布工作;组织开展《吉林省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管理条例》的起草调研工作;拟对《吉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制;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文书;起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深入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以集中评查或抽查的形式继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把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实际执法工作中,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研究推进在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等领域开展执法监督。

  (四)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以法律为准绳,认真研究行政复议案件,坚持实事求是,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工作的纠错和行政监督作用。严格执行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深入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五)着力提升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做好《关于开展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各项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今年普法重点任务是宣传学习中共中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六)不断优化建设领域营商环境。组织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网上审批培训工作,全面抓好后续各项工作落实;研究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积极推行我厅各项资质资格证书电子化,逐步向智能化审批迈进;不断调整优化政务服务事项要素信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增强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23日

  抄送:中共吉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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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吉建文〔2022〕9号 
  2021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五化”工作法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带头学习法治、厉行法治。成立厅法治政府建设暨“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徐亮同志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任成员。厅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并纳入“十四五”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事项清单。厅党组书记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亲力亲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亲自督导、亲自协调。年终述职时,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二)提升立法质效,推动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出台《吉林省物业管理条例》,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修正《吉林省城市供热条例》,增加了关于供热企业退出机制的内容。修改《吉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废止《吉林省物业管理办法》。二是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2023-2025年度立法需求。三是对4件厅发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向司法厅备案,对2件以省政府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初审。四是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12项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开展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公布等工作。五是办理100余件立法协调件,反馈的意见和建议达50多条。
  (三)加强执法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权力规范运行。一是对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近100个单位的208份行政执法案卷进行现场评查和指导,评选出先进单位5家,优秀案卷17份。二是依据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修改完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并下发各地。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为厅机关60名在岗执法人员换发新版执法证。四是组织制定并实施了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计划,建立了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五是统计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0年度行政处罚数据3032条、行政许可数据38473条,并报送住建部。六是对7项省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梳理,完善了设定依据、实施层级、实施部门等要素,不断推进行政许可事项规范化、标准化。七是组织编制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流程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八是建立行政执法“一案三书”制度,动态调整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对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的35种情形予以明确,从源头上保障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
  (四)依法化解纠纷,推进复议应诉水平加快提升。一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件,全部结案,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0件,全部胜诉。二是厅法规处党支部联合省法院行政庭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共同促进府院联动走深走实。三是在省法院支持下,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吉建征〔2021〕3号),进一步规范了征收工作程序。四是与省法院前往延边州等地开展房屋征收方面的联合调研工作。
  (五)加强普法培训,助推依法行政能力有效提高。一是厅党组召开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带领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厅党组书记、厅长徐亮同志主持会议并提出要求。会后,全体干部开展了自主学习和讨论交流,强化了思想认识和学习效果。二是召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各地住建部门、城管部门、公积金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一线执法人员共3000余人通过云视频方式同步参加,收效显著。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分工。四是制定《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六)深化“放管服”改革,保障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深入推动“证照分离”改革。二是加快推行“电子证照”工作,推动我厅5项政务服务事项启用 “电子证照”。三是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制度化、规范化。四是配合省营商办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五是配合省政数局做好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相关工作,报送了我厅在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成效。六是对吉林省政务服务事项库中70余项业务办理事项进行维护,取得全年100分的好成绩。
  主要工作亮点: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立足实际,多措并举,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我厅做出的“长春市某公司‘7.01’一般坍塌事故行政处罚案”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为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秀案例”;法规处处长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七五”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简报》刊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经验做法在《中国建设新闻网》《吉林日报法治版》等媒体报道;行政应诉继续保持零败诉记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薄弱,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不足,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更少,靠经验积累的占大多数。二是基层依法行政水平不高,在处理涉法问题时,缺乏依法办事的意识,存在程序违法、以罚代批、粗暴执法等现象。
  主要原因有:法治工作机构对法律专业人才吸引力不足,尊重法治、崇尚法治的主动性不强,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氛围还不浓厚。
  三、2022年度工作安排
  2022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立良法、施善治,以务实举措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稳步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对城市供热、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等关乎民生和行业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法规规章立改废释。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等工作。
  (二)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新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基层执法人员依法履职提供遵循。深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主体、程序、法律适用和裁量等全要素全过程进行监督。
  (三)不断提升复议应诉水平。深入开展府院联动,指导基层加强与各级法院的联动联建,研究破解征收案件突出问题,有效降低行政败诉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和水平。
  (四)大力加强普法培训。制定“八五”普法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法治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法、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以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为重点,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五)继续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用水用气改革、企业资质改革等改革项目落地见效,在“电子证照”、智能化审批、优化事项办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2月10日
 (责任编辑: 建设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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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州区审计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简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2020年审计项目工作情况。

2020年共安排审计项目10个,其中: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2个、财政审计1个、三大攻坚战审计2个、重大建设项目审计2个、规范权力运行情况审计3个。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上级审计机关临时追加审计项目,根据《玉林市审计局关于组织开展玉林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的通知》(玉审秘发〔2020〕21号)文件精神,我局调增审计项目1个,调增的审计项目为“玉州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

截至12月28日已超额完成信息稿,完成全年信息任务量101%以上,扩大了审计影响,展示了审计新形象。

1.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审计。

玉州区审计局关于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玉州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重点检查了玉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玉州区高度重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审计过程中发现玉州区部分镇(街道)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不规范,审计发现1个问题,提出1条建议,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2.财政审计。

玉州区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玉州区2019年预算执行审计项目重点审计了本级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执行情况,审计发现12个问题,涉及金额 314541900.00 元,提出2条审计建议。

3.三大攻坚战审计。

(1).玉州区2019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审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和《玉林市玉州区审计局关于审计玉州区2019年脱贫攻坚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的通知》(玉区审通〔2020〕5号)的要求,对玉州区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审计,截至12月16日,此项目审计报告正在拟发中。

(2).玉州区2019年7月-2020年6月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南流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及效果、南流江治理专项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南流江治理项目建设情况和南流江治理项目运营维护等情况。审计发现主要问题2个,涉及金额27180619.87元,发现其他问题2个,审计建议3条。

4.重大建设项目审计。

(1).玉州区交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5-2019年度竣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2).玉州区教育局及玉州区中小学2017-2019年度竣工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后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促进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管理,维护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核算和管理资产,提高投资效益。重点关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程结算(决算)管理和移交管护等情况。截至12月16日,这两个项目仍在有序开展审计工作。

5.规范权力运行情况审计(经责审计项目以组织部门委托函为准)。

(1).玉州区司法局局长苏异勇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该项目现已处于审计取证阶段,已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取证单。

(2).原玉州区水库移民工作局局长、玉州区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陈政湖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该项目现已处于审计取证阶段,已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取证单。

(3).原玉州区招商局局长、原玉州区投资促进局局长阮玉娟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审计)。审计发现招商局公务接待无公函2.31万元,超标准报出差住宿费0.6万等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6.玉林市党费专项审计。

为做好党费专项审计工作,进一步强化党费工作日常监督管理,玉州区党费专项审计重点对中共玉林市玉州区委组织部、中国共产党玉林市玉州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五个单位党费使用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5个,涉及金额511903.46元,提出1条审计建议。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020年,我局进一步明确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即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行政决策事项,与教育、医疗等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我局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审批等事项,均应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并以会议表决方式体现领导班子的集体意志,会后应形成《会议纪要》存档备查。对涉及审计工作发展和全局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和方案,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方才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先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并通过适当途径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情况及其理由。

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相关的情形。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0年我局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树立审计机关依法审计、立审为公、文明执法的良好审计形象。一是强化法制学习,注重学以致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有计划的开展学习法律、法规、规章;二是强化自查自纠,注重整改提高。采取分管领导全面把关,审计组长、审计组成员互相检查的方法,认真对照上级审计机关相关要求,对本股室一年来所有审计项目进行归档;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注重责任落实。加强审计人员依法行政的理念,不断规范审计人员执法行为。深入推进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有效落实。

(四)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020年,我局未发生行政诉讼相关的情形。

(五) 全面提高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高度重视“人、法、技”建设,始终不懈地抓好审计法制建设工作。一是通过集中培训、集体讨论、网络学习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培训工作,重点开展《保密法》、《预算法》、《审计法》专题学习知识培训;二是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广泛向社会展开多种形式的财经审计法制宣传活动。在每年“12.4”普法教育宣传日,大力宣传审计法律法规,提高区直部门、基层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认知度。

(六)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最根本的保证。一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我局在区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区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二是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党组负责人严于律己、作风务实,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三是强化考核评价和严格督促检查,我局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四是加强研究示范并扩大宣传引导,我局通过法治宣传活动、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2020年,我局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部分审计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不够深入,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够及时;普法宣传的形式缺乏创新;对普法工作的时间投入不足。

今后我局将针对以上不足之处进行改进,做到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加大普法工作时间投入力度。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和紧急性的熟悉,推动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展开。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以制度的刚性执行保证作风建设实际效果。重视加强对全体审计干部对《国家审计规范》的学习培训,加大审计监视力度,不断进步审计职员素质,积极探索和实践计算机辅助审计工作。

三是紧紧围绕审计工作中心任务,根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发展,促进依法行使审计监督职权。

四是坚持并完善审计业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深化以审计质量控制为题材的理论研讨,汇总、思考贯彻进程中碰到的题目,发掘、整理审计实践中好的做法、建议,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应用审计成果。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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