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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地质工作改革与发展等重大问题研究,组织起草局重要工作制度、重要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组织局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负责公文处理、文秘档案、保密、信息综合、新闻宣传、督办、信访、机关财务、后勤、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
总工程师室
负责地质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实施,编制地质调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议;承担地质调查技术业务的综合管理,对地质调查工作进展、项目运行和质量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地质调查项目统计、月报分析和工作调度;组织制订地质调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项目管理、资料管理等规章制度;负责地质调查信息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和成果信息社会化服务。
财务部
负责财务、预算、资产管理;监督检查地质调查项目经费和其它经费的执行使用情况,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考评;负责制订财务、预算、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综合统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经营开发、企业改制等工作。
基础调查部
负责基础地质调查和海洋地质调查的部署和组织实施;承担基础地质调查和海洋地质调查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制订基础地质调查和海洋地质调查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管理办法;负责基础地质调查和海洋地质调查成果汇总、集成等工作。
资源评价部
负责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承担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的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制订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管理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地质调查评价成果汇总、集成等工作。
水文地质环境地质部
负责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工作的部署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环境和地下水监测、地质灾害调查及预报预警与专项防治工作;负责水工环地质工作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制订水工环地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承担水工环地质工作成果汇总、集成等工作。
科技外事部装备部
负责编制地质技术装备、基建规划、计划建议并组织实施;制订地质技术装备、基建等有关规章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固定资产实物形态的管理。
人事教育部
组织编制并实施直属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制订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对直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管理,负责地质调查野外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
监察审计室
监察审计室与局纪检组合署办公。主要职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审计工作。
直属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京内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京外直属单位政治思想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中国地质科学院
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全国地质资料馆、自然资源部矿产勘查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天津地质调查中心(华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沈阳地质调查中心(东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南京地质调查中心(华东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武汉地质调查中心(中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地质调查中心(西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
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
青岛海洋地质研究所
中国自然资源航空物探遥感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勘查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油气资源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地质力学研究所
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自然资源部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岩溶地质研究所
自然资源实物地质资料中心
中国地质图书馆(中国地质调查局地学文献中心)
中国矿业报社
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
中国地质科学院勘探技术研究所
北京探矿工程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探矿工艺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
中国地质调查局哈尔滨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廊坊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军民融合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牡丹江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呼和浩特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安矿产资源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西宁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烟台海岸带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乌鲁木齐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海口海洋地质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昆明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长沙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中国地质调查局地球物理调查中心
2018年3月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国地质调查局成为自然资源部的副部级直属事业单位。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综合管理的新需求,我局确定了“全力支撑能源、矿产、水和其他战略资源安全保障,精心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的工作定位,对主要业务进行了调整和拓展。
中国地质调查局为国土资源部直属的副部级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国土资源调查规划,负责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基础信息资料,并向社会提供公益...
学历,博士,拿到博士学位,然后进站,这是第一点。其次,你学地质的话,如果从名校毕业,例如长地院(吉林大学)、中国地大(北京、武汉),国家地调局里一定有你的师兄,这还不够,起码你的师兄要是一个小头头,能...
中国地质局《关于印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调查项目设计预算暂行标准的通知》(中地调函[2000]30号)
现在已经有“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2010年试用)”了,地调局下发的。我有。
(一)统一部署和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远景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战略性矿产勘查工作和国家交办的部分重大工程建设前期地质勘查工作。
(二)组织实施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工作,开展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预报预警与专项防治。
(三)开展前沿性、基础性地质研究,以及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相关的应用研究;开展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研究、引进与推广。
(四)受国土资源部委托,组织拟订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技术规程、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质量监督和重大项目监理。
(五)建立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信息网络系统,开展地质资料信息、国土档案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
(六)开展与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相关的国际交流合作,以及利用国外矿产资源前期地质工作。
(七)统一管理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对地方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承担的国家地质调查工作实行项目联系、业务指导。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和成果管理。
(八)承办国土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钟自然: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
谢新义: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
王研: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
李金发: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朋德: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
牛之俊: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严光生: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参考资料:)2100433B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
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基本要求(中国地质调查局)——本文讲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包括总体要求、设计书常见问题、不同工作阶段具体要求,思路清晰,简繁得当,图文并茂,92页,编制于2014年。 以流域为单元的地质灾害调查任务: 1.区域工程地...
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加强项目经费管理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0年5月27日,根据录音整理)我很高兴参加这次会议。这是一次很好地向大家学习的机会。今年3月地调局召开了工作会议,同时也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徐绍史部长和汪民副部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今年的地质调查工作和反腐倡
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成都地质矿产研究所)成立于1962年,于2017年变更为中国地质调查局成都地质调查中心(西南地质科技创新中心),是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正局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西南地区地质调查、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相关综合研究工作,承担区域内地质调查项目管理和监管工作,承担地质调查成果、资料和数据的社会公益性服务工作。
2009-中国地质调查局年鉴,ISBN:9787116070943,作者: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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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履行中国地质调查局职责,推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根据地调局"三定"方案,参照《国土资源部工作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中国地质调查局是国土资源部直属事业单位,对所属单位实行归口管理;承担组织实施国家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和矿产勘查工作。中国地质调查局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土资源部党组的决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加强内部协调配合,提高地质工作水平,为国土资源管理的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向社会公众提供地质信息服务。
第三条 进一步转变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规范工作程序,精简会议、公文和事务性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 局机关各部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独立行使职权,承担责任。各部室间要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发挥整体功能。
第二章 领导职责分工
第五条 中国地质调查局实行局长负责制。
第六条 副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协助局长工作,按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工作,并代表中国地质调查局进行公务活动。
第七条 局长出访、出差期间,由局长指定的副局长代行局长职责,主持工作。副局长和其他局领导出访、出差期间,由局长或由局长指定的其他局领导代行其职责。
第八条 局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局机关日常工作。各部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负责本部室工作。
第三章 科学民主决策程序
第九条 局机关要健全完善咨询机制和集体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第十条 国家地质调查工作部署、地质调查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预决算、项目重大调整、基本建设规划与投资、规章制度颁发、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由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提交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重大事项,事前要通过座谈、咨询、研讨等形式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主办部室必须按规定程序,严格把关,严格审核。
第十一条 局机关各部室要根据局确定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局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提供真实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十二条 局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按规定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地质调查、科研、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的进展、成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信息。
第四章 工作安排布局和落实
第十三条 局提出的地质调查工作部署、国家重大专项申请、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重大问题调研、对外合作与交流、重要会议等事项,构成局年度工作安排布局,报送国土资源部。并在每个季度末、年中和年末向国土资源部报告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 局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局年度工作安排,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在每个季度末、年中和年末向局报告执行情况。局办公室要及时通报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工作进展情况。
第十五条 局机关各部室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的工作总体部署和部领导的指示精神,坚决执行局工作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落实和执行情况应及时向局报告。办公室负责抓好确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十六条 局重要情况及时向国土资源部报告,重大紧急情况随时向国土资源部值班室报告。
局重大事项和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局内要情》、《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通报。
第五章 制度建设与执行
第十七条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八条 局颁发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
制定局规章制度应当严格起草、审查、征求意见、审议、批准和公布的程序。局机关各部室根据管理职责负责起草有关规章制度,并征求相关部室意见,报分管局领导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形成送审稿,以签报形式提交局务会议审定。
第十九条 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严格依据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办理公务;强化内部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自觉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的专项监督,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和整改;加大制度执行监督检查的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章 会议制度
第二十条 局实行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专题会议和局机关职工大会制度。局领导工作碰头会一般每周召开一次。
第二十一条 局务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局纪检组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部室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组成,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单位的人员列席会议。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国土资源部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2、审议局地质调查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地质调查工作年度项目建议计划和预算,地质调查项目组织实施方案,基本建设规划、财务决算等重大事项;
3、审议以局名义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
4、讨论决定、部署全局性工作和局机关的重要工作;
5、通报局内外重要情况。
局务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第二十二条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和局党组成员组成,由局长或局长指定的副局长召集和主持。会议召集人根据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研究落实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的决定;
2、讨论修改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局重要会议的主要报告、文件;
3、审议局年度会议、培训、对外合作与交流等计划;
4、研究讨论并决定局重要工作以及局调研工作安排;
5、协调有关部室之间的重要工作;
6、听取局领导调研工作情况汇报;
7、听取局重要出国团组情况汇报。
局长办公会议根据需要召开。
第二十三条 局专题会议按照分工由分管局领导召集和主持,或由局长委托副局长、局党组成员召集和主持,研究、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中的一些专门问题。提交议题的部门要提出出席会议人员的建议名单,由局办公室核定后,报会议召集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