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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的认识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将组织编写防雷安全宣传材料,向社会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广大中小学校还要认真落实好教材中有关防雷的安全教育内容。
切实落实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职责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检查和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学校防雷安全质量关。各级气象台站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并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输手段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有关教育部门和单位,为学校和广大师生采取避险措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履行好对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并配合气象主管机构检查、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依法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安装的防雷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防雷标准及时整改,切实排除雷击隐患。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在依法取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防雷装置必须由持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对于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年度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装置发挥作用。
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师生的防雷法规、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严格执行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学校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维护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秩序。对于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拒不接受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防雷装置不合格又拒不整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教育厅(教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迅速组织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将在汛期期间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排查和清除隐患不力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中国气象局
教 育 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2100433B
气发〔2007〕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教育厅(教委):
雷电灾害是最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我国雷电灾害频发,对国民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尤其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学校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日益普及,但由于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山区的学校防雷意识淡薄,许多建筑物和电子电器设备未及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采取适当防雷措施,一些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未按要求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已有防雷装置未进行定期检测,对存在的防雷隐患不能及时整改,致使雷击造成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的精神,组织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修订)》 共享文档2016-10-25 10页 5.0分用App免费查看中国气象局第25号令《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修订)》来源:中国气象局发布时间...
1、是个临时工的性质,没太大发展2、工作主要是搞防雷检测,审查防雷设计之类,没多少技术含量3、可以说基本上学不到多少东西,将来跳槽也用不上这个。4、总体来看,就是个临时过度性的选择,根据你的情况决定吧...
应该不错。外块不少。因为现在国家规定任建项目必须有防雷设计,并要经过审核。施工过程中以及完工都还要防雷中心审验。另外,在用建筑也需要防雷检测。我接触过防雷中心的,个个都是挺能忽悠钱的。因为有红头文件支...
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预防火灾是我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 是创建“安全文明校园” 活动的重要内容。冬季即将来临,校内用火用电行为明显增多,为 进一步落实省教育厅、郑州市政府关于加强学校冬季防火工作的有 关要求,确保我校今冬明春防火安全, 根据区政府 2011年冬季防火 工作部署和学校领导有关指示精神,我校今年冬防工作从 11 月 5 日开始至 2012年 2月 27日结束。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紧急通知如 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防火工作责任 2011 年是我们国家喜事盛事众多的一年, 也是各类灾害及事故 频发的一年。在这一年里我校总的安全形势是好的,师生平安、校 园稳定,无任何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及较大火灾事故发生,但 也要清醒地看到,我校安全工作仍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防 火工作,个别单位和部门还有侥幸心里和重视程度不够、组织制
关于加强秋冬季安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1 关于加强秋冬季安全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支部、乡直各单位: 今年上半年全乡多处发生火灾,特别是供销社商业房重大火灾给 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现在秋冬季安全防火工作已经来临, 安全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乡党委、政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坚决 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 护全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现就加强秋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宜 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机制。 要全面落实安全防火工作领导负责制。各村和各乡直单位要对本 村、本单位安全防火工作全面负责,村书记、村主任和乡直单位主要 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村两委干部为主要责任人。乡政府成立专门组 织机构负责全乡的指导和巡查,各村各单位要形成精干高效、反应快 捷、保障有力的安全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安全防火工作指挥成员单位 要各尽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不得推诿扯皮。对因工作疏漏, 管理不严,造成火灾多、损失
气发〔2007〕1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教育厅(教委):
近年来,随着教育事业的迅速发展,学校高层建筑物不断增多,信息技术的应用也日益普及,但由于部分学校,尤其是农村和偏远山区的学校防雷意识淡薄,许多建筑物和电子电器设备未及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采取适当防雷措施,一些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未按要求进行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已有防雷装置未进行定期检测,对存在的防雷隐患不能及时整改,致使雷击造成师生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时有发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8号)的精神,组织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防雷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防雷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极端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防雷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雷电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防雷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安全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协调、密切配合,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共同做好防雷安全工作,保障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将组织编写防雷安全宣传材料,向社会做好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工作。广大中小学校还要认真落实好教材中有关防雷的安全教育内容。
二、切实落实学校防雷安全工作职责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履行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责,加强对学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进一步检查和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切实从源头把好学校防雷安全质量关。各级气象台站要加快雷电监测预警业务体系建设,并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输手段及时将雷电灾害预警信息提供给有关教育部门和单位,为学校和广大师生采取避险措施提供支持和帮助。各级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将防雷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履行好对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并配合气象主管机构检查、落实各项防雷安全措施。
三、依法做好学校防雷安全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联合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未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或安装的防雷装置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防雷标准及时整改,切实排除雷击隐患。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必须在依法取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核准书后方可开工建设,在取得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防雷装置必须由持有相应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的单位设计、施工。对于已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防雷专业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进行年度定期检测,确保防雷装置发挥作用。
四、加强防雷安全宣传和雷电灾害应急处置与调查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要会同教育部门加大对学校师生的防雷法规、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师生避险、自救、互救的能力和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和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雷电灾害发生后,各学校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确保高效妥善处置灾情。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雷电灾害报告制度,在遭受雷电灾害后应及时向教育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并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做好雷电灾害的调查、鉴定工作,分析雷电灾害事故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和措施。
五、严格执行学校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大对学校防雷安全责任事故的查处力度,依法维护学校防雷安全工作秩序。对于拒不接受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拒不接受防雷装置定期检测、防雷装置不合格又拒不整改、使用不合格防雷产品的学校和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导致雷击责任事故或灾害应急处置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要及时组织调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教育厅(教委)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迅速组织贯彻落实。中国气象局与教育部将在汛期期间组成检查组对各地、各学校的防雷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排查和清除隐患不力的,要进行严肃查处。
中国气象局
教 育 部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2100433B
川建发电〔2015〕9号
近日,全国多地发生电梯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再次敲响电梯安全警钟。当前,正值夏季高温季节,是电梯故障的易发期、高发期,为了加强电梯安全工作、防范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既有建筑电梯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管理责任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提高电梯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辖区
内电梯安全管理与监督指导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使用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四川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8号),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电梯运行管理、日常巡视和值守;督促并配合电梯维保单位做好电梯维护保养工作。
二、深入排查,加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确保电梯使用安全。对登记在册并投入使用的电梯(含载人电梯、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规定的内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或管理人员配备情况,设备使用登记、变更或停用情况,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等。
(二)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1-2009)规定,覆盖《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等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内容。
(三)重点对驱动主机(含制动装置)、层门系统、平衡系数、附加制动器等进行检查。
三、积极宣传,强化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工作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梯安全使用的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媒体渠道,普及电梯安全使用常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让更多人了解、认识身边的电梯,正确对待在电梯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营造良好的电梯使用环境。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日常电梯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业主的电梯安全知识,设置必备的标示标牌和提示,指导业主安全使用电梯。
四、加强监管,健全完善电梯安全管理工作机制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加大对小区物业电梯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督促整改力度,对发现的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不合格危及安全运行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封停,确保电梯安全。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并严格落实电梯安全管理、安全岗位责任、值班值守工作制度,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完好,并做到24小时有人应答,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要立即派人赶到现场,同时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实施救援,确保人员安全。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31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管局(城管委、公用局):
入冬以来,省内外相继发生燃气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冬季是用气的高峰期,也是燃气事故的多发期,为了吸取教训,防止重大燃气事故发生,现就燃气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燃气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将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重大损失。各级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燃气安全管理面临的严峻形势,从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做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要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系,贯彻执行燃气安全管理的有关法规和规范,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安全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各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燃气企业要迅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和巡查工作。一是彻底排查燃气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排查的重点主要放在居民住宅、学校、宾馆、饭店等用气单位,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逐项登记,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立即整改。二是对违章占压燃气管线等地段进行排查,依法清理和拆除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而引发的恶性事故。同时,严格各项建设审批程序,坚决制止违法违规建设,防止产生新的占压。三是全面巡查燃气设施隐患,确保设施运行安全。重点对燃气气源厂、老旧燃气管网以及铸铁管道、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部位进行巡查,对查出隐患及时消除。对个别一时整改不了的安全隐患,燃气企业必须派专人看守,限期整改,不留隐患死角。各市务于11月底前完成排查和巡查工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12月份对各市燃气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各市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和各燃气企业要加强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的管理工作,建立专业化、正规化的巡检抢修队伍,严格遵守运行、维护、抢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要制定各种泄漏及意外情况的抢险抢修预案,保障必要的抢险物资,并做好抢险救援应急演练,提高实战能力,建立反应快速、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机制。要向社会公布24小时服务热线,接受用户的咨询、求助和投诉,及时应对和处置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公众防范意识。各市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燃气安全宣传,通过多种形式和手段向社会普及燃气安全使用知识,并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动员社区管理机构和居民参与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用户安全用气、自我保护和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的能力。各燃气企业要充分发挥抄表员同时身兼安全员、检查员、宣传员和监督员的作用,通过走进千家万户、开展小区现场咨询、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