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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招标通知中,内容应当包括:招标单位的名称、招标工程的范围与数量、招标的方式、投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投标手续、投标与开标的期限、招标文件的领取(或购置)办法,以及联系人和联系办法等。以上各项均应简明、扼要地叙述清楚,以便承包企业在收到通知后迅速作出是否参加投标的决策。招标通知有别于招标通告、招标公告。后两者类似于招标广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什么时候发布的?要不是跟招标文件一起发的应该算补遗书
按公开招标的程序发就可以了。中 标 通 知 书xxx:xxxxxx受xxxxxxxxx委托,就xxxxxxxxxx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编号:xxxxxxxxxx)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
按公开招标的程序发就可以了。中 标 通 知 书xxx:xxxxxx受xxxxxxxxx委托,就xxxxxxxxxx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编号:xxxxxxxxxx)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
文件全文
关于规范招标项目文件资料备案的通知
各市、县发展改革委(局),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项目文件资料备案工作,促进标准化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并依法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现将规范招标项目文件资料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招标文件报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发展改革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二、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试行“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制度。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向备案招标文件、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的单位出具“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
三、 今后,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在河北省内的招标代理业绩,涉及发展改革部门核准招标方案的项目,需同时附有“河北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
附件:河北省发展改革系统招标项目备案记录单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7月3日印(共印300份) 2100433B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要求,推动健全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有效遏制贿赂犯罪,促进招标投标公平竞争,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一、充分认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进行限制,是健全招标投标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行为,提高其违法失信成本,遏制贿赂犯罪;有利于形成“一处行贿,处处受制”的信用机制,促进招标投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部门和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机制,有效应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做好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置工作,强化市场主体廉洁经营、诚信经营、守法经营的意识。
二、在招标投标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基本内容
(一)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前,应当对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确定和招标师注册前,对有关机构和人员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鼓励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对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二)招标投标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确定。
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法律法规对查询期限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招标人可以向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查询。
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可以自行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申请查询时,应当申明查询事由,列明被查询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被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四)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名义共同投标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查询。
(五)一次查询涉及被查询单位、个人数量较多的,可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集中进行批量查询。
(六)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招标人应当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查询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招标师行贿犯罪档案信息。相关工作委托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的,可以由相关协会申请查询。
(七)人民检察院应当建立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与各级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和综合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依托电子化平台,实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场主体网上申请查询。
各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社会公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八)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包括以下内容:被查询单位或个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作出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判决时间和结果,行贿犯罪的实施时间和犯罪数额,及有关整改和预防的信息。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九)行贿犯罪记录应当作为招标的资质审查、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评标专家入库审查、招标代理机构选定、中标人推荐和确定、招标师注册等活动的重要依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业主单位)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各地有关规定,对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作出一定时期内限制进入市场、取消投标资格、降低资质等级、不予聘用或者注册等处置,并将处置情况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提供查询结果的人民检察院。
(十)开展非罪行贿行为查询和应用试点的地区,查询与应用办法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检察机关、发展改革部门,要根据本地实际,依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等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在招标投标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导、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查询工作要求,保证查询结果应用到位。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商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查询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妥善保管行贿犯罪档案信息,不得用于招标投标以外的事项,不得泄露企业经营秘密和相关个人隐私。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年5月8日
财政部关于印发《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的通知
财会[200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局,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中央管理企业:
附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