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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排气口

《置换排气口》是克兰茨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申请的专利,该专利公布号为CN110621941B,专利公布日为2021年6月8日,发明人是A.戈贝尔、D.罗斯布鲁赫、E.费德勒。

置换排气口基本信息

置换排气口专利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置换排气口(1),具有带有纵轴线(13)的、长条状的管体(2),所述管体具有带有孔的壳罩(5),其中,管体(2)的被所述壳罩(5)包围的内部空间(4)形成第一空气分配空间(6);具有管体(2)的导引入内部空间(4)的进气横截面(8),所述进气横截面布置在管体(2)的第一端部(7)上;具有由壳罩(5)的孔构成的排气横截面;具有从管体(2)的内部空间(4)导引出来的溢流横截面(23),所述溢流横截面构成与第二空气分配空间(11)的流动连接并且布置在管体(2)的与第一端部(7)对置的第二端部(9)上;具有连接在管体(2)的第二端部(9)上的喷嘴体(3),所述喷嘴体的内部空间形成第二空气分配空间(11)并且所述喷嘴体配设有至少一个形式为喷嘴(14)的排气横截面(15);具有封闭元件(21),所述封闭元件布置为,使得所述封闭元件在关闭位置中封闭溢流横截面(23)并且在开放位置中打开溢流横截面(23)。为了实现从喷嘴(14)流出的送风射流的较高进入深度以及通过喷嘴射流实现对从壳罩(5)的孔中流出的送风的良好诱导,建议溢流横截面(23)的面积与第一空气分配空间(6)的横截面的面积之比至少是0.7、优选至少是0.75、进一步优选至少是0.8。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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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排气口造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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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排气口

  • OAL-125规格:面部:175×175,颈部:Ф125;
  • 盈达
  • 13%
  • 凌翔盈达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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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排气口

  • OAL-150规格:面部:175×175,颈部:Ф150;
  • 盈达
  • 13%
  • 凌翔盈达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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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格式排气口

  • OAE-150规格:面部:175×175,颈部:Ф150;
  • 盈达
  • 13%
  • 凌翔盈达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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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格式排气口

  • OAE-125规格:面部:175×175,颈部:Ф125;
  • 盈达
  • 13%
  • 凌翔盈达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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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塑料方形室外排气口

  • FP754系列:新风系统;种类:设备及配件部分;说明:室外进风口Ф100mm;
  • 曼瑞德
  • 13%
  • 河北日昌科技有限公司
  • 2022-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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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排气三通

  • DN1200×200
  • 珠海市2016年5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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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排气三通

  • DN1800×200
  • 珠海市2016年4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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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排气三通

  • DN500×80
  • 珠海市2016年3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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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排气三通

  • DN800×80
  • 珠海市2016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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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制排气三通

  • DN1800×200
  • 珠海市2016年2月信息价
  • 建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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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形排气口

  • 铝合金 300×300
  • 21.0个
  • 3
  • 中档、常用
  • 不含税费 | 不含运费
  • 201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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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上排气口

  • Ф110
  • 27个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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膜上排气口

  • DN110,PE100,SDR17,0.2m×0.2m浮块1个,高度0.2m
  • 30个
  • 2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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Ф200风帽(排气口罩)

  • -
  • 2000个
  • 3
  • 中高档
  • 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1-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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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气管排气口

  • Ф200
  • 10个
  • 3
  • 中档
  • 不含税费 | 含运费
  • 2020-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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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排气口基本信息

申请日

2018.03.13

专利权人

克兰茨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德国亚琛

发明人

A.戈贝尔; D.罗斯布鲁赫; E.费德勒

Int. Cl.

F24F13/14(2006.01)I; F24F13/06(2006.01)I

专利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11105

代理人

孟婧

优先权

102017105238.0 2017.03.13 DE

PCT进入国家阶段日

2019.11.05

PCT申请数据

PCT/EP2018/056197 2018.03.13

PCT公布数据

WO2018/167037 DE 2018.09.20

对比文件

DE 102014107957 A1,2015.12.17;  DE 4037287 A1,1991.07.04;  CN 201740155 U,2011.02.09;  CN 102753901 A,2012.10.24;  JP H08327132 A,199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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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排气口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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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换排气口文献

真空泵排气口漏油解决方法 真空泵排气口漏油解决方法

真空泵排气口漏油解决方法

格式:pdf

大小:622KB

页数: 3页

真空泵排气口漏油解决方法 真空泵在经过长期使用后,如果没有进行常规的维护保养就会出现一些或大或小的问题,如排气口漏 油,排气口漏油原因主要只有一个:排气过滤器问题。 一、引起排气过滤器漏油的原因 1、排气过滤器过滤失效,油与气不能完全分离。 2、排气过滤器安装口处的 o 形圈密封不良。 3、排气过滤器安装不到位。轴封漏油,漏气的毛病是常见的。 温馨提示:当发现轴封因磨损而漏气,漏油时则必须要更换轴密封圈。不同泵种,不同厂家设计的轴 封结构多不相同。应根据原设计型式用相近或相同的密封圈换上。例如弹簧橡胶圈标准件磨损漏气不严重 时,可拆去几圈紧固钢丝弹簧再装上即可。严重的磨损应按原口径调换新密封圈。 o 型、 j 型和 jo 型密封 圈,均有标准系列 ,装配时应注意位置安正并压紧。有些橡胶密封圈亦可自制。它的内外径可通过测量轴和 轴孔得到,尺寸应略偏小,厚度要有压紧的余地,便于装上可自行锁紧。

异型排气口三叶罗茨风机的回流研究 异型排气口三叶罗茨风机的回流研究

异型排气口三叶罗茨风机的回流研究

格式:pdf

大小:622KB

页数: 2页

针对三叶罗茨风机排气端的高压气体的回流问题,分析了采用传统的矩形排气口和新的异型排气口的不同情况;给出菱形排气口、平行四边形排气口的回流面积计算公式,并根据计算结果,提出b角的合理选择范围。

强夯置换法置换方法与置换效果

一次置换形成的夯坑深度一般为夯锤直径的1~2倍,要求置换体深度大时必须经过多次的置换才能达到目的。第一次置换先夯出一个深度为1~2倍锤径的夯坑,填满碎(块)石等置换材料后,以完全相同于前述的步骤再做第二次置换,直到第”次置换达到预期的目的或置换深度为止。

多次置换所形成的置换体,其形状、尺寸与置换工艺等多种因素有关。下面根据室内模型试验和野外原位试验,探讨高饱和度土的强夯置换工艺和置换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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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置换置换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用地置换行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法取得的不宜利用的原有建设用地,在完成土地复垦后与经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以下简称农用地)或者其它建设用地进行置换的行为。

第三条 建设用地置换应当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切实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置换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置换后的建设用地用途应当与原建设用地用途相同,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

第六条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置换后的建设用地面积不得超过置换前的建设用地面积;复垦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低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应当按照农用地质量等级系数折算为用于置换的农用地的数量;复垦后的建设用地的质量等级高于被置换的农用地质量等级的,与被置换的农用地实行相同数量置换。

第七条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应当经该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同意,并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

第八条建设用地置换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签订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协商不成的,申请置换方可以申请旗县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协调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的,不得置换。

第九条建设用地置换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置换土地的权属、位置、面积;

(三)置换土地的原用途和置换后的用途;

(四)土地差价、地上附着物的补偿价;

(五)拆迁安置途径与方式;

(六)同意权属变更的意见;

(七)履行期限和方式;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方法。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用地的,还应当包括对农用地质量等级折算的意见。

第十条申请建设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应当向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用地置换申请表;

(二)建设用地置换协议;

(三)土地利用现状图、勘测定界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

(四)取得建设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原有建设用地复垦后经法定验收机关验收后出具的验收意见,提供被置换农用地的土地权利证书。

建设用地置换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申请置换方还应当提供符合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拟置换的土地进行实地踏勘,并对其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认真核实。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并编制土地置换方案。

第十二条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土地置换方案在申请置换地、被置换地的主要媒体上公告,公告期为15日。

第十三条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有异议的,由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处理后仍有异议的,不得置换。

第十四条土地置换方案在公告期内无异议的,按照下列规定逐级报批:

(一)国有建设用地之间、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之间的置换,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审批;

(二)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的置换,由有农用地转用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三)国有土地与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置换,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并依法办理征地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农用地转用批准后,因城市规划调整等原因未实施供地,现状仍为农用地的土地,确需与其它农用地置换的,由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旗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置换方案,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按照前款规定实施建设用地置换的,原农用地转用批准的补充耕地方案继续有效。

第十六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需要两级以上人民政府报批的,负责审核的机关应当在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转报负责审批的机关;负责审批的机关应当在收到材料后2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20日内不能做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第十七条建设用地置换双方应当自建设用地置换批准之日起1年内,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协议置换完毕,并在置换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材料向原土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逾期未置换或者未置换完毕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第十八条建设用地与农用地置换,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审批后,不再另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置换的农用地不占用农用地转用年度计划指标。

第十九条建设用地置换涉及林地、草原的,应当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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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造置换简介

各种地质体被置换的结果,都是岩石矿物的成分、组构发生改组,新生构造要素不断取代旧的要素,直到取得支配地位、产生全新的面貌为止。构造置换过程也是岩石变质重建的过程,即构造物理—化学作用对岩石—构造的改造和重建过程,体现了构造变形分解作用与岩石变质分异作用的综合。因此,构造的置换总是同岩石的劈理、片理或线理的形成和演化联系在一起。中国学者根据不同置换方式将构造置换分为纵向构造置换和横向构造置换两类。 210043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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