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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 长:周学文
巡视员:庞进武 吴强
副司长:段红东 汪安南
副巡视员:陈群香 田克军
综合与统计处 规划一处 规划二处 计划一处 计划二处
组织编制全国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组织水利发展和改革的重大专题研究。组织编制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拟订全国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归口管理水利专业和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组织审查、审批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中央投资水利基建项目、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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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国家审计署吗?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北露园1号 邮政编码:100830 总机:(010)68301114 可以搭乘15、16(支)、65、101、708、709、714、716、732、814等路...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制定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城市规划)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 146 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已于 2005年 10月 28日经建设部第 76次常务会议讨 论通过,现予发布,自 2006年 4月 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 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根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组织编制城市规划,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城市规划是政府调控城市空间资源、 指导城乡发展与建设、 维护社 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重要公共政策之一。 第四条 编制城市规划, 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 会为基本目标, 坚持五个统筹, 坚持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坚持节约和集约利 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保护人文资源, 尊重历史文化, 坚持因地制宜确定城市 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 " #$$ 年 " 月 %" 日 第六届全国 人民代 表大 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 年 " 月 %"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 号公布自 " #$$ 年 ’月 " 日起施行 (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开发利用 第三章 水 )水域和水工程的保护 第四章 用水管理 第五章 防汛与抗洪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Green Apple Data Center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 立法目的 "为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 #防 治水害 #充分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 #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 民生活的需要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 适用范围 "本法所称水资源 #是指地表水和地 下水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开发 %利用
2019年12月,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前期工作管理处获得“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2100433B
司 长:周学文
副司长:段红东 汪安南 王磊
巡视员:庞进武 吴强
副巡视员:陈群香
处 室:综合与统计处 规划一处 规划二处 计划一处 计划二处
三、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和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的组织实施。
四、负责中央审批(核准)的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和移民安置规划审核工作。
五、组织审查、审批全国重点水利建设项目和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指导河口、海岸滩涂的治理和开发。
六、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投资(含专项资金)的规模、方向和项目安排的意见,负责提出中央水利建设年度投资建议计划,负责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建设投资项目,负责中央投资水利基建项目、部直属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和水利前期工作投资计划管理。
七、组织水利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指导水利建设项目后评估工作,负责水利统计工作。
八、承办部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