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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已经连续开展基准地价、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等项目,已形成功能明确、各有特色的地价管理体系。标定地价项目是在上述地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及对地价管理工作精细化的目标,对现有地价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及细化。2015年,珠海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标定地价公示试点城市之一。标定地价项目的工作成果,可作为计收地价的参考,从而加强地价管理工作的水平,实现地价管理全面化、精细化,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引导作用。,珠海市已经连续开展基准地价、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价等项目,已形成功能明确、各有特色的地价管理体系。标定地价项目是在上述地价体系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及对地价管理工作精细化的目标,对现有地价管理体系进行完善及细化。2015年,珠海被确定为全国第二批标定地价公示试点城市之一。标定地价项目的工作成果,可作为计收地价的参考,从而加强地价管理工作的水平,实现地价管理全面化、精细化,为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提供引导作用。 2100433B
成果登记号 |
20170154 |
成果名称 |
珠海市标定地价公示试点项目 |
第一完成单位 |
广东思远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主要完成人 |
刘敏军、廖旻、马忠杰、黄建焯、陈秋红、陈文清、黄素芳、林敏琼、王泽 |
研究起始日期 |
2015-04-01 |
研究终止日期 |
2016-07-01 |
主题词 |
标定地价 公示 试点 |
标定地价:指在城镇不同土地级别或区段内,按照土地的条件,用途等选定的宗地所评估的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价格。 基准地价: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匀质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
标定地价,是指在城镇不同土地级别或区段内,按照土地的条件、用途等选定的宗地所评估的单位面积土地使用权价格。 基准地价,是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
7月5日上午,郑州联勤保障中心和西安市政府有关领导在西安召开专题协调会,就军队统建安置住房项目启动相关事项进行协商,这是我军京外首批安置住房项目,标志着该项工作进入到工程实质性建设阶段。西安试点项目采...
标定地价工作方案
标定地价工作方案 第一部分 工作背景 标定地价与基准地价是地价管理的基础。随着我国土地管理技术手段的进 步,构建由基准地价体系、 地价动态监测体系和标定地价体系组成的 “三位一体” 公示地价体系已经是大势所趋, 但其中的标定地价体系建设工作一直没有实质性 开展。 我国自 1992年以来,全国绝大部分城镇都已完成基准地价建立工作,逐步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基准地价体系, 并且大部分城镇的基准地价体系都能够按规定 在 2-3年内进行一次更新。从 2004年至今,我国在 105 个城市逐步建立了地价 动态监测体系,通过每个季度对标准宗地(监测点)的评估监测,建立了完善的 地价变化指数体系。而标定地价的概念,早在 1995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 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估价行为的通知》 (国土籍字〔 1995〕第 190号)中就明 确提出“城市市区的基准地价和标定地价评估工作,力争在 1996年 6月底
本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深圳市对标定地价的相关部署和思路,提出了深圳市标定地价的价值内涵并建立了标定地价评估技术体系,评估完成了深圳市标定地价,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深圳市标定地价成果。深圳市标定地价的评估思路是在按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四种用途划分均质区域的基础上划定标定区域,设立标准宗地,采用规范的评估方法,评估并审定出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并编制地价修正体系、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等以便应用。,本项目按照国土资源部和深圳市对标定地价的相关部署和思路,提出了深圳市标定地价的价值内涵并建立了标定地价评估技术体系,评估完成了深圳市标定地价,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深圳市标定地价成果。深圳市标定地价的评估思路是在按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四种用途划分均质区域的基础上划定标定区域,设立标准宗地,采用规范的评估方法,评估并审定出标准宗地的标定地价,并编制地价修正体系、开发管理信息系统等以便应用。 2100433B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本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应联办〔2015〕2号)的要求,我办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第二批申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分别进行了集体会审,现将会审通过的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向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提出。
联系电话:23116096。
附件一:本市第二批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名单
附件二:本市第二批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社会投资工程名单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上海第四批BIM技术试点项目名单
上海市对第四批申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分别进行了集体会审,现将会审通过的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关于公布本市第三批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在本市开展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沪建应联办〔2015〕2号)的要求,我办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第四批申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的政府投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分别进行了集体会审,现将会审通过的试点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在公示期限内,如有任何异议,请向住建委建筑市场监管处提出。
联系电话:23116096。
附件一:本市第四批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政府投资工程名单
附件二:本市第四批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社会投资工程名单
上海市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推广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一六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