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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的一个系里或中等专业学校里的学业门类
综合标准化管理与一般规定 - 标准化、质量管理 - 技术管理 - 经济管理
经济、文化 - 金融、保险 - 印刷技术 - 图书馆、档案、文献与情报工作
基础标准 - 分类编码 - 材料防护 - 术语、符号 - 综合技术
基础学科 - 数学 - 物理学与力学 - 海洋学- 地球科学
计量 - 计量综合 - 长度计量 - 力学计量- 电磁计量- 无线电计量
标准物质 - 非金属化学成分标准物质 - 物理特性 - 物理化学特性
测绘 - 测绘综合 - 大地、海洋测绘 - 摄影与遥感测绘
包装、运输 -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 包装材料与容器
社会公共安全 - 社会公共安全综合 - 安全防范报警系统 - 警用装备与器械
D 矿业矿业综合 - 技术管理 -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地质矿产勘察与开发 - 综合 - 金属矿产勘察 - 水文地质勘察
固体燃料矿 - 煤炭分析方法 - 车船、煤气用煤 - 电站、工业锅炉用煤
黑色金属矿 - 铁矿 - 锰矿 - 铬矿
有色金属矿 - 轻金属矿 - 重金属矿 - 稀有金属矿
非金属矿 - 化工原料矿 - 冶金辅助原料矿 - 建材原料矿
地质勘探设备 - 地质勘探设备综合 - 地质勘探设备 - 地球物理勘探设备
矿山机械设备 -采掘设备 - 提升、贮运设备 - 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G 化工化工综合 - 技术管理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无机化工原料 - 无机酸、碱 - 无机盐 - 氧化物、单质
有机化工原料 - 基本有机化工原料 - 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 煤焦油加工产品
化肥、农药 - 化肥、化学土壤调理剂 -农药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农药
合成材料 - 通用方法 - 合成树脂、塑料 - 塑料型材
橡胶制品及其辅助材料 - 轮胎 - 胶管、胶带、胶布 - 橡胶密封件 - 其他橡胶制品
涂料、颜料、染料 - 涂料 - 染料中间体 -染料
化学试剂 -化学试剂综合 - 一般无机试剂 -一般有机试剂、有机溶剂
化学助剂、表面活性剂、催化剂、水处理剂 -化学助剂 - 催化剂 -水处理剂
信息用化学品 -感光材料 - 磁记录材料 -照相级化学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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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电工电工综合 -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技术管理 -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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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照明 - 电气照明综合 - 电光源产品 - 一般灯具 - 灯具附件
电源 - 化学电源 - 物理电源 - 蓄电能装置
电工生产设备 - 电工材料生产设备 - 电机生产设备 - 其他电工生产设备
N 仪器、仪表仪器、仪表综合 - 技术管理 -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 仪器、仪表用材料和元件
工业自动化仪表与控制装置 - 综合 - 温度与压力仪表 - 流量与物位仪表
电工仪器仪表 - 综合 - 电测模拟指示仪表 - 电能测量和负荷控制系统
光学仪器 - 光学仪器综合 - 放大镜与显微镜 - 物理光学仪器 - 光学计量仪器
电影、照相、缩微、复印设备 - 设备及其配件 - 镜头 - 照相机与照相器具
物质成分分析仪器与环境监测仪器 - 综合 - 物性分析仪器 - 色谱仪
实验室仪器与真空仪器 - 实验室基础设备 - 玻璃、陶瓷、塑料器皿
试验机与无损探伤仪器 - 金属材料试验机 - 机械振动、冲击设备与动平衡机
其他仪器仪表 - 地球科学仪器 - 海洋仪器 - 水文与水利仪器
R 公路、水路运输 公路、水路运输综合 - 技术管理 - 经济管理 - 电子计算机应用
公路运输 - 综合 - 公路车辆使用、维护与维修 - 公路车辆维修设备
水路运输 - 水路运输 - 船舶通信、导航设备的管理、使用及维修
船舶维护与修理-船体与舾装维护修理 - 维护修理 - 船舶专用装备维护修理
港口装卸 - 港口装卸综合 - 港口专用设施 - 港口装卸机械及属具
救助、打捞与潜水 - 救助、打捞与潜水综合 - 潜水装备 - 救捞装置
航道与航标 -航道与航标综合 - 航标产品 - 航标设置与操作
交通管理 - 交通管理综合 - 交通信息管理 - 车辆管理
W 纺织 纺织综合 - 技术管理 - 安全、劳动保护 -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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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纺织 - 麻半制品 - 麻纱、线 - 麻布
丝纺织 - 丝、绸综合 - 丝制纱、线 - 丝和丝交制品
化学纤维 - 化学纤维综合 - 化学纤维半制品 - 化学纤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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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织 - 针织综合 -针织用纱、线 - 针织品
印染制品 - 印染制品 - 棉与棉混纺织物印染品 - 麻与麻混纺织物印染品
纺织机械与器具 - 纺织机械与器具综合 - 纺织机械零部件 - 纺部机械与器具
Z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 - 技术管理 - 标准化、质量管理 -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环境保护采样、分析测试方法 - 物质分析方法 -噪声、振动测试方法
环境质量标准 - 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 有毒害固体废弃物控制标准 - 机电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 - 技术管理 - 安全、劳动保护 - 通用方法 - 农林技术
土壤与肥料 - 土壤、肥料综合 - 土壤、水土保持 - 肥料与土壤调理剂
植物保护 - 植物保护综合 - 植物检疫、病虫害防治 - 农药管理与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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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作物 - 经济作物综合 -瓜果、蔬菜种植与产品 - 纤维作物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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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渔业 - 水产、渔业综合 - 海水养殖与产品 - 淡水养殖与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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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 - 石油、天然气综合 - 原油 -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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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勘探、开发、集输设备 - 设备与仪器 - 钻采设备与仪器 - 集输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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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制造工艺装备 - 船舶制造工艺装备综合 - 船体制造工艺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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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 食品综合 - 技术管理 - 安全、劳动保护 - 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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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糖与糖制品 - 制糖与糖制品综合 -制糖 - 加工搪
制盐 - 制盐综合 - 原盐 - 盐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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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料 - 饮料综合 - 饮料制品 - 茶叶制品
食品发酵、酿造 -食品发酵、酿造综合 - 调味品 - 蒸馏酒
罐头 - 罐头综合 - 肉类罐头 - 蔬菜罐头
特种食品 - 特种食品综合 - 儿童食品 - 保健食品
制烟 - 制烟综合 - 烟草加工 - 烟草制品
食品加工机械 - 粮食与油脂加工机械 - 制烟机械 - 其他食品加工机械
专业对口:相对于社会现状以及自身条件都满足的情况下即为专业对口。
有个叫石磊的人说,叫竟真的这个人为了挣分竟瞎答,答案很不可信,看样是的,请问哪个大学有安装专业? 这个问题:看您想做那方面的安装预算,比如:做电气的最好学电气自动化专业,做水暖的最好学水暖专业,...
实习啊?如果你不自己找打酱油的做,你什么也不用做,因为让你做的你根本就做不了,给你个工程让你核算从哪下手你都不知道,你问吧,别人会告诉你,但是你的疑问一天不止十个,多了人家就烦了,所以一般去了都是自己...
专业不对口能评职称 符合四种情形之一,非普通高校全日制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可申报职称。 1 任职5年取得经济效益人员 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在现岗位5年(含)以上,具备...
基于BP神经网络的高校毕业生专业对口性评估
BP神经网络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网络模型,本身具有良好的学习性能和预测功能。本文将BP神经网络引入对高校各专业毕业生在校所学专业和毕业后从事职业的对口性所进行的评估中,以提高各高校教育资源的使用效能,同时有助于各学生重新审视其所学专业。
高职建筑工程专业对口学生综合能力培养实施策略
随着我国经济腾飞和加入世贸组织 ,职业教育应将“学会生存、学会认知、学会共同生活、学会做事”作为一个主要目标 ,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素质 .本课题组根据大量调研 ,制定了中职与高职衔接的课程设置、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第二课堂的综合能力培养实施方案 ,从学生在校的各个环节进行个性化综合能力培养 ,使他们在拥有过硬职业技能的同时 ,更具备可持续发展的潜力 .
2022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1、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
2、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3、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一级建造师对应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对应助理工程师 。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精神,以及《关于印发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等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省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与评审时间
2022年度全省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经备案的时间安排推进。
二、职称资历年限和申报材料时段的计算
(一)对于2021年度及此后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二)对于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本级职称评审年度的9月1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对于通过考试和认定取得职称的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时,职称资历年限和有效材料时段的起算时间为考试和认定通过之日,截止时间为高一级职称评审年度的12月31日。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职称评审条件按照我省2016年以来出台的各系列职称改革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具体以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知为准。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经备案的标准条件执行。
(二)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统一要求,确需评价外语、计算机能力水平的,由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用人单位自主确定。对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县(区)所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条件不作要求。
(三)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执行,原则上要求提供2022年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高校和自主评审单位可根据实际自主确定年度要求。
(四)除法律法规对学历要求有规定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职称评审工作中,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毕业生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四、申报途径和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其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对于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各级人社部门要专门设立职称申报点,其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经职称申报点受理审核后按规定程序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省直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材料经用人单位推荐(自由职业者通过人事代理机构或行业性社会组织推荐)后直接报送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照国家、省的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如实填报并一次性提交全部申报材料。
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领域,可探索对职称评审证明材料试行告知承诺制,由个人作真实有效的书面承诺,经用人单位确认后替代证明。
(四)除另有规定的行业或地区外,专业技术人才应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同时提交申报电子材料。
(五)职称评审使用省人社厅统一制作的表格,通过《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其中《广东省职称评审表》通过系统自动生成。
五、审核要求
(一)单位审核。
1. 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 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特别是《()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或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其他申报材料应在单位相对固定的公开位置摆放,以方便查验。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受理信访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举报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应如实注明,评审材料先行报送,待核实后结果及时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3. 公示结束后,由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情况表》和《()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上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二)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复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查,明确审查责任人,落实审核责任。建立诚信档案制度,对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受理审核。
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受理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及时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 不符合申报条件。
2. 没有使用规定表格。
3. 不符合填写规范。
4. 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材料。
5. 未按规定进行公示。
6. 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六、评审组织要求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应优化完善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设置,并在门户网站发布本地区职称评审委员会清单,列明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名称、评审专业、层级、受理评审人员范围和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立单位、窗口地址、联系方式等。
(二)评委专家管理。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有关规定,及时调整评审专家,并报所属人社部门备案。首次开展正高级职称评审,或本专业正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较少、难以组建评委专家库的,可吸纳相近专业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或本专业领域资深专家担任评审专家。新入库的评审专家需经评委会组建单位组织培训后,方可从事职称评审工作。
(三)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应按照国家和省评审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结合本行业人才评价特点,创新评价方式,对申报人的品德、业绩、能力进行客观综合评价,提高评审质量。要及时做好评后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评审结果审核确认及发证
(一)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人社部门报送评审结果审核确认或备案的相关材料。
高校、自主评审单位的职称评审结果由单位自主审核确认,报送对应人社部门备案。
(二)对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制作电子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可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证书。
八、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
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职称评审工作程序和规则,健全评审会议记录制度,与评委签订遵守评审纪律承诺书,严格评审程序和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
(二)加强监督管理。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对评审全过程的监管,实行评审中巡查、随机抽查和评审后复查、倒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要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畅通职称投诉举报渠道,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认真进行核查、及时报告核查结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原则上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负责监管服务。广州地区的省属自主评审单位由省人社厅负责监管服务。
省人社厅将联合省行业主管部门适时开展职称评审专项巡查。各地、各单位应组织开展职称评审质量自查工作。
(三)压实工作责任。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行为追究责任。各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不得降低评价标准条件,不得违反评审程序规定。对于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将暂停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九、其他要求
(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乎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也是职称制度改革成果落实落地的具体工作。做好全省职称评审工作责任重大、政治要求高,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守牢风险底线,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风险,确保职称领域无负面舆情,保障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平稳开展。
(二)助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
各级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全省职称申报点体系,结合本地区实际,可将职称申报点设置在有能力承接申报审核工作的窗口部门或行业性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职称申报点兜底服务功能,畅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中小微企业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
各高校要完善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机制,将相关业绩纳入高校教师评价指标。有条件的高校可将就业指导教师职称评审纳入单列计划、单设标准、单独评审体系。
(三)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
各地要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农农函〔2022〕831号)部署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度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加快我省乡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涉农科技、规划、建设类等专业技术人才晋升高级职称前,应有一定期限的服务农村经历,具体要求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结合行业实际研究提出。
根据《关于进一步鼓励引导人才向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9〕35号)精神,在革命老区、中央苏区和民族地区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中级、高级职称时,任职年限可在现行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础上放宽1年。
(四)进一步构建完善开放的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体系。
根据《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职称评价和职业资格认可的实施方案》(粤人社规〔2019〕38号)及有关政策规定,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工作的港澳台专业人才,可按自愿原则申报评审我省所有系列(专业)的职称。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不作要求,其在港澳台或国外工作期间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作为有效工作经历,取得的业绩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等,可作为有效业绩成果和学术成果。港澳台专业人才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后首次申报评审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0年、7年和2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副高级职称;从事本专业对口专业技术工作分别满15年、12年和7年的,符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对于引进到粤东西北地区或基层一线企事业单位担任技术骨干,具有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外籍和港澳台专业人才,可参照粤人社规〔2019〕38号文有关规定直接申报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
(五)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
省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要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5号)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贯通评审可单独组织实施或结合常规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推进。地市人员应按规定程序申报,经地市人社部门审核后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职称评审工作。
各级人社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宣传引导、防疫物资储备和场地消毒,积极配合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防控工作,保障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身体健康。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申报评审各环节作出合理安排,最大限度落实“不见面”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专家评委培训可通过网络开展,面试答辩可采取远程网络答辩等多种方式进行。要公布咨询电话,鼓励通过电子邮箱、快递邮寄等接收申报材料。对于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业务,要合理统筹安排,减少办事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
(七)加快推进职称评价信息化建设。
按照工作部署,省人社厅将对全省职称管理平台进行整体升级改造。有条件的地市和行业可结合本地、本行业实际,加大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研发本地、本行业的职称评审系统,进一步提高职称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 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9月7日
丛书名: 中等职业学校建筑类专业对口升学辅导丛书
ISBN:9787111275187
丛书名: 中等职业学校建筑类专业对口升学辅导丛书
作者:中职建筑类专业对口升学辅导丛书编写组
出版社: 机械工业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8-1
页数:163
版次:1-1
装帧:平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