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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协助做好土地整理项目的省级抽查复验工作。
(二)承担省土地开发整理技术规范建议的编制工作,参与土地开发整理有关政策、技术规程、管理办法的制订,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课题调研。
(三)具体承担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组织实施。
(四)承担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编制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等业务。
(五)具体承担国家、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对列入省补助或接受省委托的土地开发项目,以及经省同意的易地补充耕地项目实施检查监督。
(六)开展土地开发整理资源调查、技术研究、技术培训、技术交流与合作;编辑土地开发整理有关文献资料,做好土地开发整理宣传、经验推广工作。
(七)承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2100433B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浙江省土地整理中心为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所属社会公益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加强项目质...
广西国土厅土地整理中心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电话:(0771)5360563
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研究──以浙江省嘉善县曙光村土地整理项目为例
本文按照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综合最大化为评价准则,建立了我国土地整理项目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以浙江省嘉善县惠民镇曙光村土地整理项目为例,进行了土地整理项目效益测算与分析评价。
土地整理项目综合效益评价研究——以浙江省嘉善县曙光村土地整理项目为例
本文按照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综合最大化为评价;隹则,建立了我国土地整理项目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同时,以浙江省嘉善县惠民镇曙光村土地整理项目为例,进行了土地整理项目效益测算与分析评价。
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 正式组建于2001年8月,是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直属事业单位。根据省编委《关于成立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的批复》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地整理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心的主要职责是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计划,并指导各省辖市组织实施;承担重点项目的实施;对地方编制项目计划进行技术指导;在全省范围内选择和运作项目;开展有关的调研及技术研究;参与拟定有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管理办法;承担技术培训;承办项目的鉴定、验收和复核;参与项目财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等;参与编制全省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承办土地开发整理信息服务;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等。
黑河市土地整理中心为黑河市土地整理中心,规格为正科级。
山西省土地整理中心是山西省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
受国土资源厅委托,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项目预审、计划编制、项目实施、资金审查、工程验收等具体事务性工作。在近年来出台的《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山西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工作程序》等文件法规中,进一步赋予中心对国家和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 210043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