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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是浙江省财政厅2011年3月30日发布的规章制度。

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基本信息

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法规内容

泰顺县、文成县、开化县、松阳县、庆元县、景宁县、磐安县、衢江区、常山县、龙泉市、遂昌县、云和县财政局、农办(扶贫办):

为保障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顺利实施,规范资金管理,我们制定了《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扶贫办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顺利实施,规范重点欠发达县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以下简称“特扶资金”)管理,根据省扶贫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欠发达县特别扶持项目的通知》(浙扶贫〔2011〕1号)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欠发达县”是指泰顺、文成、开化、松阳、庆元、景宁、磐安、衢江、常山、龙泉、遂昌、云和等12个县(市、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省级原渠道补助资金仍按原政策规定执行。

第四条特扶资金管理原则:

1.县为主体、条块结合原则。各县(市、区)为特扶项目实施和责任主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

2.一次规划、分年实施原则。要按照“投资少、见效快、惠及面广”的要求,一次制定三年规划,明确项目,按计划分年度具体实施。

3.绩效优先、强化管理原则。围绕“增加农民收入、提升民生水平、增强内生功能”绩效目标,按照“资金随项目走”和“按进度拨款”要求,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强化特扶资金绩效管理。

4.封闭运行、包干使用原则。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统一纳入专户管理,由各县(市、区)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包干使用。

第五条省级特扶资金属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纳入省对市县年终结算。

第六条财政部门牵头负责特扶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农办(扶贫办)牵头负责特扶项目管理。

第二章 支持重点和使用范围

第七条特扶资金的扶持范围为省委、省政府关于对重点欠发达县分类实施特别扶持项目政策确定的扶持重点。

第八条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特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其中属于既有扶持政策性质的特扶项目,其使用和管理参照既定政策规定执行。

第九条特扶资金不得用于各级行政事业机构经常性经费和各种奖励、津贴和福利补助以及其他与特扶资金使用范围不相符的支出。

第十条按照分级负责和从紧、必需的原则,特扶规划和项目实施所需管理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三章 计划与资金管理

第十一条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农办(扶贫办)、财政局要根据审定的规划,编制次年项目实施计划,并附规定资料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同时抄送省级相关主管部门。

各县(市、区)农办(扶贫办)、财政局对上报项目的合规性、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各县(市、区)财政局可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向省财政厅申请调度款,省财政厅结合各县(市、区)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库款情况进行安排。

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进行审查。

第十三条年度项目实施计划由省扶贫办、省财政厅联合批复下达。

第十四条省特扶资金由省财政厅根据批复的年度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并纳入年度财政年终结算。

第十五条各县(市、区)财政局要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要求,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项目实施单位提出的用款计划分批拨付资金,确有需要的,可预拨部分项目启动资金。

第十六条特扶资金不新设专户。各县(市、区)要将各级财政安排的特扶资金全部纳入已设立的资金专户封闭运行,实行专账核算,支出按性质列报相应支出功能科目。

第十七条特扶资金应按照国库管理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实行报账制的,应按规定执行。基本建设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各县(市、区)应建立特扶项目管理责任制,加强对特扶资金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要对重点项目进行审价,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九条各县(市、区)要对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并完整、客观填制《xx县特扶项目xx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见附表),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

第二十条省扶贫办牵头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对各县(市、区)上年度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省相关扶持资金安排挂钩。

第二十一条省财政厅根据需要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价复核。

第二十二条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规划实施完毕后,由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报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及其他相关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日后实施,至特扶政策结束止。

附表:xx县特扶项目xx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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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法规颁布

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财政会计

浙财农58号

浙江省财政厅

20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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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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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重点欠发达县群众增收致富奔小康工程特别扶持资金管理办法文献

浙江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浙江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格式:pdf

大小:34KB

页数: 6页

- 1 - 附件 1: 浙江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 金使用绩效,促进污染防治和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根据《排 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369 号)、财政部、环保 部《关于调整中央集中排污费分配方式的通知》 (财建, 2008? 726 号)、《浙江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195 号)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 指由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征收的排污费和市、县(市、 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依法征收的排污费总额的 10%上 缴省级国库部分所构成,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污 染防治、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的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合理分配、优化结构、公开透明和 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适当照顾的原则,实行因素法、系数法和项 目法相结合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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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 8页

. XXXXXXXX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XXXX项目部资金管理办法

[四川]抓好精准扶贫 促进持续增收致富

7月12日至1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副省长黄彦蓉、甘霖分别深入联系的南充市、凉山州、广安市,调研指导扶贫开发等工作,强调要抓好精准扶贫,促进持续增收致富。

12日,刘道平深入阆中市天宫乡调研指导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以严的要求、实的作风,着力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工作,扎实抓好与新村配套、与产业配套、与改善人居环境配套的基础性工程,立足特色观光农业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大力发展农民增收致富的长效产业,让扶贫攻坚各项部署真正落地落实。在天宫乡天宫院村,刘道平指出,要把老百姓增收致富的产业培育好,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带动作用,探索产业培育模式和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真正让贫困地区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15日,黄彦蓉深入西昌市文体中心、西昌航天学校、安宁河防洪堤、安哈镇长板桥村等地调研。她要求西昌市文体中心要按二级城市的相关标准规划建设;西昌航天学校要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开展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在依法治校中融入文明理念。在长板桥村,黄彦蓉和村民聊天时希望大家重视教育,将孩子培养成大学生。希望该村全面推进彝家新寨建设,结合良好的地理位置和生态景观,科学编制旅游发展规划,打造精品旅游线路,开发旅游特色产品,推动乡村旅游发展。查看安宁河防洪堤建设情况时,她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对汛期隐患点进行拉网式排查,抓好防汛减灾工作,确保安全度汛。

15日至16日,甘霖到广安市广安区龙安乡勇敢村等地调研指导川渝经济区产业和园区合作、稳增长调结构、扶贫攻坚、民生改善及安全度汛等工作。在邻水经开区和邻水高滩川渝合作示范园区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情况,在龙安乡勇敢村和前锋区代市镇会龙村查看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等情况。他强调,要稳定良好增势,继续抓好实体经济、先进制造业及与之配套的服务业等,特别是抓大项目引进,做大招商增量,帮助企业走出去和科技创新,真正实现一园一主业及产业集中、集约、集聚、集群发展。要抓好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攻坚工作的系统部署,特别关注那些极其贫困的地区和家庭,着眼于短期困难和长期发展,做到输血和造血相结合,为2020年四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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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田村种茶拓宽增收致富渠道

连日来,在贵州省黔西南州义龙新区雨樟镇长田村,茶叶种植成了村民们最忙的活儿,这是该村因地制宜,调整产业结构,发动村民打造茶叶产业,拓宽村民增收致富渠道的新做法。

2017年12月19日,在该村村支“两委”的组织下,村民们来到长田村洼子组,有序地签字,领取茶树苗,并进行栽种。

据了解,该村村支“两委”通过外出考察后,结合当地的气候、环境、土壤酸碱度、海拔等因素,决定把安吉白茶定为长田村的主导产业。不仅如此,在栽种前,村“两委”还组织村里的贫困户以及村里想发展茶产业的农户,进行了为期10天的技术培训。通过培训,村民真正认识到茶产业良好的市场前景。如今,村民纷纷在荒地上种起了茶树,掀起了种茶树热潮。

“培训主要教我们如何种茶、翻土、浇水、施肥、剪枝、采摘和炒茶,通过培训,对于种茶我们信心很足。”长田村冬瓜林组贫困户谭化秀介绍,通过培训,很多村民对茶产业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

长田村汪兴寨组贫困户岑柱美介绍,以前村民都是种植烤烟,通过培训,2017年她领了6千株茶苗进行栽种,因为没有资金,村里向上级部门为她家争取到了一亩600元的补助。

长田村村主任张取志告诉笔者,为了保障茶农的收入,今后不论村民的茶叶有多少,合作社都将进行统一收购,让茶农的利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村里计划种植茶叶1万亩,2017年种植了800余亩,有近300户农户参与,其中,精准扶贫户有70多户,对于精准扶贫户每种一亩补助600元,一户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同时村里正在试种龙井43号、乌牛早、奶油白茶等,试种成功后,将在全村进行推广。

考虑到大规模发展茶叶种植,带来的销售问题,村里面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积极与茶商对接,让村民打消了顾虑。

(文/图王成凤张懿)

编辑:肖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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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扎县实现造林绿化与群众增收双赢

    今年以来,洛扎县认真按照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规划要求,采取早安排、早动手,严格按照项目设计书,组织项目区群众加强了造林绿化各项工作。    洛扎县重点加强了造林地引水设施建设,在整个造林过程中,技术人员长期蹲点指导造林全过程。目前,已完成重点区域造林5540亩,为造林地新建引水管道 11580米、新建简易水渠18830米,新建蓄水池2座。在满足今年重点区域造林灌溉的同时,为当地群众解决601亩农田灌溉问题。据了解,今年洛扎县 重点区域造林共投入劳力25000余人次,造林日均工资达到80元/人,为项目区群众直接增收达200万元,实现了美化家园与群众增收双赢,得到了项目区 群众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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