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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
业内人士认为,预售资金监管成为焦点,显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厉。此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而一旦预售款不得他用,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因为资金链紧张而快速推盘或促销,尽快回笼资金。房价有望再降,这对购房者而言,自然是利好消息。2100433B
您好资金监管分建委监管和第三方监管,如果是建委监管则盖建委存量房资金监管专用章,如果是第三方监管则盖第三方监管合同专用章,一般监管协议上都有。
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一点点帮助!资金监管您指的是建委的吗,北京部分城区实行建委的资金监管,资金监管协议连同网签协议一同生成,所以章也是建委的。但是如果您做的不是建委的,这个得看您做的是什么监管了。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于印发《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湖州 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示范文本)》的通知 http://www.fccs.com 2010 年 11 月 01日 14:44 湖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 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 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 法》、《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在市本级区域内批准预售的商品房建设项目 (含经济适用住房、限价 商品房等 ),其预售资金的收缴、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建设中的商 品房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预先出售给购房人,由购房
【参考借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优质参考文档 优质参考文档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 保证商品房预 售资金专款专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31 号)、《关于进一 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建房 [20RR]53 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预售许可的商品房、 经济适用住 房项目,其预售资金的存入、支出、使用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 法。 第三条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遵循政府指导、 银行 监管、多方监督、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 是指预售人将其开发建 设的商品房在取得预售许可之后,竣工备案之前预售给购房人, 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终止。《细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0月31日。
近年来,江苏省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逐步完善预售款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督促房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预售资金监管有关政策规定,交存、申请使用预售资金。该局房管处利用全新的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监管银行做好对接工作,同时着力从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房合同备案、商品房按揭贷款登记、预售款审批使用等环节入手,层层审核把关,确保预售资金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一律停止网签销售,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县6家开发企业新设立了监管账户,累计办理152家开发企业预售款审批手续,审批资金近7亿元,实现预售资金监管全覆盖,切实维护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有效保障施工单位和农民工的利益。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株政办发〔2008〕1号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