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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简介

2022/07/16249 作者:佚名
导读: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终止。《细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0月31日。

山东省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枣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期限,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文件终止。《细则》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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