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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组织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等重要规划的编制、报批和管理工作。
(三)参与重大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和可行性研究,组织工程选址。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和建设工程规划的管理,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五)指导行政区域内村镇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工作,并组织监督实施。
(六)指导、监督全市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审查报批工作;负责风景名胜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工作。
(七)监督实施城乡规划,查处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八)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查。
(九)负责地籍测绘成果、地理信息和规划审批档案等基础技术资料的管理和数字化利用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城乡规划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宣传、信访、外事、督办、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规划方面的竣工备案和核实工作;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基础验线;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协调处理执法中有争议的问题;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有关规划建设项目的听证工作;指导县区城乡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三)规划编制管理科
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和主要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有关城市规划成果的报批;负责规定范围内的建筑类修建性详细规划成果的审查;负责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参与市政府成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参与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的审查。负责全市城市规划设计任务招标管理工作,管理规划设计市场,对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进行审查和备案;负责城市勘测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城市勘测成果验收及资料的收集、管理、应用和保密工作;负责城市地图和各种专题地图的监制和审批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地理信息系统(GIS)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本系统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城乡规划科技、科研成果的审定、申报工作;负责城乡规划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四)行政审核审批科
负责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负责建设用地的现场勘察和选址定点,进行建设项目用地位置、界限的核定;负责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的审查,按权限初审、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组织建设项目开工前验线,参与竣工备案与核实工作。
(五)市政规划管理科(风景区规划管理科)
参与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参与市政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选址及规划设计;综合协调各专业工程管线规划;负责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定点验线工作,参与竣工备案与核实工作;负责研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城市景观、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遗产等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对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进行审查;负责对城市景观、风景名胜、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工程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负责对城市的户外广告、各类标志、亭、牌等建(构)筑物的选址定位和市区内雕塑、建筑小品的选址规划进行审查;负责对中心城区、临街及城市入口重要建(构)筑物的风格、色彩进行审核。
(六)村镇规划管理科
负责全市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所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的审核;负责组织全市乡镇规划的审查;负责城乡规划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和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一)驿城区分局、开发区分局与高新产业聚集区规划管理办公室
根据市城乡规划局授权,负责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建设项目进行规划管理,参与辖区内重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负责辖区内、总规用地范围之外乡镇、村庄规划的编修、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村民建房的规划管理工作;查处辖区内、总规用地范围之外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活动,协助市规划监察支队查处总规用地范围之内的违反城乡规划的建设活动。
(二)市城乡规划勘测设计院
承担市政府和规划局交办的指令性城乡规划设计、勘察测绘任务;勘测、设计、研究城乡建设规划;负责全市城乡建设规划咨询服务。
(三)市城市规划档案馆
管理、收集城乡规划档案材料并进行研究、开发、利用;负责建立全市统一的城乡规划档案信息管理系统。
(四)市城乡规划监察支队
根据市城乡规划局授权,依法监督、查处单位和个人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
太原规划网:http://www.tygh.gov.cn/tygh/tygh/index.action太原规划网,隶属于太原市规划局。主要用于向社会公众展示太原市规划动态、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公示公告...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城乡规划与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城市测绘与勘...
规划和国土管理局与城乡规划局的区别如下:1、名称不同城乡规划局是市人民政府负责城乡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城乡规划是各级政府利用现有地图、卫星地图结合实际来开发治理历史现状。规划和国土管理局贯彻执行有关城...
根据驻马店市城乡规划局工作需要,具体分工如下:
李新纲:局长。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工作。
郏新年:副局长。分管党务、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工青妇和机关事务;法制、工程规划验收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科、审批科。分管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协助局长管理人事、财务和培训工作。联系上蔡县、平舆县。
张艳霞: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效能监察、行风评议,规划档案,“四城联创”工作。分管监察室、规划档案馆。联系确山县、正阳县。
周铁城:副局长。分管规划执法监察,规划批后公示及工程施工中的规划监督管理,违法建设行为的查处和督查工作;村镇规划和新农村建设工作;信访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村镇科、规划监察支队。联系西平县、汝南县。
吴东升:副局长。分管规划编制和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规划技术信息工作。分管规划编制科、市政科、规划院。联系遂平县、新蔡县。
王柱本:副调研员。分管城科会,联系泌阳县、驿城区。
市规划局认真组织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参观活动
2013年9月16日上午,市规划局组织局党组成员、局机关各科室及二级单位有关负责人20余人赴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参加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并对全系统开展反腐倡廉集中警示教育活动进行了再部署。
在市纪委的统一组织下,参加教育活动的人员认真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从一把手到阶下囚——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腐败犯罪警示录》,并参观了反腐倡廉教育展示厅。参观教育结束后,参加教育的人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互相交流了心得体会和感受,大家纷纷表示亲身经历了一堂意义深刻、直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思想深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更加清醒地认识到要加强理论学习,加强世界观改造,慎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好权力、金钱、地位的关系,坚守道德防线,把握纪律底线,远离法律的高压线。
此次参观活动是市规划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举措之一,通过参观学习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意识,为进一步营造局内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征集乡村特色民居建筑设计方案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提升全市乡村民居建筑风格、品质;传承历史文脉;延续乡村基因;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规范农村住宅建设;展现美丽乡村新面貌;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特色民居建筑设计方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局长:刘银业
1、驻马店市水利局党组书记王伟
主持驻马店市水利局全面工作。
2、驻马店市水利局党组成员、调研员靳中山
负责人事劳动、规划计划、直属单位党务、离休退休人员工作。
分管: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工作科)、直属单位党委、驻马店市宿鸭湖水库管理局、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驻马店市水利工程局、四水同治办公室。
3、驻马店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东法
负责督查工作、水利经济、系统财务管理、内部审计、水利定点扶贫、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水土保持工作。
分管:财务科、河湖管理工作科(水土保持科)、驻马店市薄山水库管理局、驻马店市河道管理局、驻马店市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4、驻马店市水利局副局长陈建东
负责农村水利水电、安全饮水、水利移民、水利行业扶贫、土污染防治、水利行业行政审批服务、普法教育工作。
分管:农村水利水电科(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农村安全饮水工作办公室、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办公室、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水利窗口、驻马店市杨庄滞洪区管理处。
5、驻马店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建全
负责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南水北调工程管理、水生态文明建设、节约用水、水利科技、水利学会、水政监察与执法工作。
分管:水资源管理保护科(驻马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驻马店市水政监察支队、驻马店市水利科技推广中心、驻马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联系驻马店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6、驻马店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新红
负责防汛抗旱及物资储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旱灾害防御、扫黑除恶。
分管:水旱灾害防御科、驻马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驻马店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驻马店市练江河管理处。
7、驻马店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一修
负责机关政务、机关财务、计划生育、后勤管理、水利宣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防范和化解风险、招商引资、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十城联创、行风评议、水利信息化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科(机关财务)、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十城联创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驻马店市板桥水库管理局、驻马店市水利防汛通信站、驻马店市防洪博物馆。
8、驻马店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赵凤宝
协助靳中山同志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主持局直属单位党务和市河道管理局全面工作。
9、驻马店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吕保成
协助李东法同志工作。
10、驻马店市水利局副调研员庄振超
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安全生产、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
分管:水利规划建设科(监督科)、驻马店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
11、原驻马店市人民政府移民安置办公室主任陈英姿
协助刘一修同志抓好办公室工作,协助李东法同志做好督查工作。
地址:解放大道
驻马店市环境保护局
一、驻马店市园林局
二、驻马店市城市管理和执法支队
三、驻马店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四、驻马店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五、驻马店市智慧城市管理中心
六、驻马店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服务中心
七、驻马店市会展中心管理处
八、驻马店市绿化处
九、园林绿化科研所
十、驻马店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
十一、驻马店市园林设施管理处
十二、驻马店市置地公园
十三、驻马店市南海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