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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城市监察大队、市容环卫工作站、房地产管理所、城镇规划管理办公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房屋交易评估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1正3副)。 工勤人员(司机)1名。
根据以上职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5个股。即:政办股、住房保障与房地产市场监管股、城镇建设股、项目管理股、人防综合管理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昆明市盘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城市建设科、村镇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产管理科、物业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建设项目招投标...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地址:广安 四川省岳池县安拱路88号,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的公交站: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岳池管理部附近1公里...
地址:临沂市费县建设路西段阳光上城 途经公交:费县2路;费县3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县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廉租房政策及规划,落实中省市县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和使用,并组织实施廉租房建设工作。
2.指导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定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县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直管公房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城市规划及规划管理,负责城乡一体化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控制性详规和修建性规划的编制报批,负责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规划执法监察和市政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项目的选址定点等具体规划审批和实施;负责颁发“一书两证”;指导镇村规划、小区规划的审查和报批;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4.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负责产权产籍管理,依法审查和确认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其发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组织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5.承担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市政道路、供水、排水、供气、节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企业资质初审以及内涝防治和管网工程建设项目的报批、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城市道路占用开挖、市容管理、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监管工作;承担县城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工作。
6.负责规范建筑市场;制定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以及建设监理、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单位、建设监理单位、装饰装修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
7.推行国家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强制性标准、统一定额、行业标准,并监督执行。
8.负责对各类房屋建设及附属设施的建造及与其配套的管道、线路、设备的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认定从事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组织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和工程建设管理。
9.负责组织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
10.指导全县城市建设;负责城镇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市容及环卫工作。
11.指导全县村镇建设;拟定村庄和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乡一体化建设;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及重点镇建设工作。
12.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收缴工作。
13.负责城市绿化工作,承担县城绿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绿线审批和园林城市创建与审核上报工作,负责绿化园林企业资质审查工作。
14.负责城市建设监察工作,承担城市市政、绿化、房地产及市容管理监察工作,指导市容环卫综合执法工作。
15.负责全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公用项目、城市维护项目、城市绿化项目和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的造价审查工作。
16.负责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的组织协调、基金监管、规划指导和建设工程中建筑节能全过程的管理及节能建筑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建筑节能的实施情况,承担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的使用认证及淘汰制度的日常管理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制定全县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负责人防工程的立项、验收、预算和决算;指导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人防行政审批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审批人防工程建设与县城建设相结合规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情况,依法对县城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人防城市防空袭预案及相关保障方案的拟制和修订工作,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划;负责全县人防指挥通信网络建设和战备执勤。
5.管理人防经费和人防国有资产,编制人防经费预算、决算、计划事项;负责人防战备金的征收和上解。
6.制定全县人防宣传教育计划;指导开展人民防空、防灾知识教育和训练;组织人防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7.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县人武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一)取消已由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原县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工程造价职能划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新增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四)增加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职责。
(五)增加负责人民防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职责。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 主题活动查摆问题情况报告 市主题活动办公室: “强两基、重民生、转方式、促发展”主题活动开展以 来,我局紧紧围绕活动实施方案要求,从实际工作入手,坚 持把改善民生作为开展主题活动的落脚点,深入开展主题活 动,特别是主题活动进入查摆问题环节以来,我局结合市活 动办要求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走访服务对象、设置投诉意 见箱、公开投诉电话、网上征求意见和专题调研等形式广泛 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深刻查找在基层基础、改善民生、信访 稳定、方式转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将查摆问题情况汇报 如下: 一、基层、基础方面 1.在加强基层同志业务培训学习、技能提高方面做的不 够多。 2.在服务基层基础建设方面,实施上门服务、加强业务 宣传方面力度不够大。 3.对基层干部职工工作上要求的比较严,身体健康、思 想生活方面关心的比较少。 二、改善民生方面 4.所承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1 -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局 武住建发〔2010〕12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 招投标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开发区、街道) ,区级机关各部门,各勘察、 建设(开发) 企业: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武进区实际,制订《常州市武进区建 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八日 - 2 - 主题词: 建设工程 勘察 招投标 办法 通知 抄送: 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常州市监察局、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0 年 6 月 18日印发 共印 100份 - 3 - 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勘察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工程勘察市场,提高投资效益,保证工 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自安康镇坪县美丽乡村工作开展以来,钟宝镇根据《镇坪县“美丽镇坪”建设行动纲要》的总体要求,依托区域自然资源,按照“典型示范、重点突破”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
深入宣传,提高群众意识。为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钟宝镇以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绿化亮化为工作重点,进村入户搞宣传,包干到人转观念。发放明白卡、公开信、倡议书等宣传资料2000余份,村村建有宣传栏,组组设立宣传牌,实现了宣传发动工作的全方位立体覆盖。并在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举办“美丽乡村我的家”等征文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文明卫生习惯。通过无缝隙宣传发动,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主动性,形成“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整合资金,加大基础设施投入。钟宝镇以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积极筹措资金,不断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投入。目前,共启动实施项目11个,完成投资300万元。健全机制,确保工作常抓不懈。钟宝镇积极建立环卫自治机制,以居民组为单位,由全体村民商讨,研究制定村规民约和环卫公约,实行公开承诺,落实门前“四包”,形成全民参与、自主管理的模式,推进环境治理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同时建立定期检查评比机制,一周一检查一评比、一月一汇总一奖惩的工作机制,确保美丽乡村建设长期持续开展。
为认真落实全省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镇坪县迅速行动,全面加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助力美丽镇坪建设。
凝聚合力,合力推动工作开展。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为契机,各镇、各部门不断深化认识,强化沟通协作。在土地征用、手续报批等工作上加大支持力度。
完善机构,规范环保设施管理。环保设施的运行重在管理,为确保环保设施良好运行,各镇成立环保所,配备2-3名工作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配套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制度,确保治理设施充分发挥作用。
协力配合,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建设上,各涉关职能部门围绕农村环境质量的改善和提高,以精准扶贫工作为统揽,统筹资金,重点包装项目,全面推进曙坪、上竹垃圾填埋场和重点农村环保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村环保设施基础。
加强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针对生活污染为第一污染源实际,开展卫生知识宣传、环保政策宣传、环保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网络、电视等平台不断加强宣传引导。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纳入村规民约,建章立制,坚持宣传和政策引导并进,不断提升群众的环保意识。
今年来,镇坪县从“规范审批行为,依法管建房、管环卫、管河道、管土地、管执法队伍”六个方面入手,抓重点、抓关键、抓核心,全力打好县城规范管理攻坚战。
一是抓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住建、国土、水利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负责,全力配合,严格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进一步规范本部门的行政审批流程,面向社会公示、公开。
二是规范市政设施管理。实抓好已建成市政设施的管理,落实专人,逐步对县城所有已建成的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逐个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具体的管护措施,进一步强化县城公共设施爱护的教育、宣传、引导,形成人人爱护、个个遵守的良好习惯。
三是规范环境卫生管理。坚持“六个统一”:统一管理体制、统一覆盖区域、统一质量标准、统一作业服务、统一综合治理,尽快启动数字环卫,扎实开展县城环境卫生大整治,彻底改变脏、乱、差的局面。
四是规范县城用地管理。建立县城存量土地数据库,完善县城土地储备制度,严格依法查处县城土地违法案件,切实加强县城规划区内土地的统一规划、管理、利用。
五是规范县城河道管理。积极开展河道乱挖乱采整治,及时将南江河县城段列为禁采区,启动实施南江河治理工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县城段河道进行采砂、治沙活动。
六是抓联合执法管理。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集中力量对乱搭乱建、乱挖乱采、削山建房、占用河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大力整治,切实加大执法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不符合城市规划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