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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公司于2008年成立,是集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于一体的私营企业,我公司立足脚踏实地、稳扎稳打,历年来都是连山区纳税标兵,我们以最亲民环境,最符合民意的房价为老百姓服务,公司不求发展规模最...
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天津市天津港保税区天保大道97号212室 天津高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主要经营房地产开发,销售,出租及相关咨询服务。公司拥有一批专业管理和技术人才,在行业中享有很高的声...
清远市朝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 北江二路华联大厦地下101室 南地产成立于2000年,16年来开发了10余个项目,精心布局清远城市版图,推进城市化进程,见证了清远城市的发展。还是不错的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章程 2013 年 月 日 1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1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 1 第三章 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 .......................... 1 第四章 股东出资 .......................................... 2 第五章 股东权利及义务 .................................... 2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 3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生产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 3 第八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1
1 江苏省连云港 志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登记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条 公司宗旨是: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遵循市场经济规 律,以诚信为本,积极开拓市场,促进 xxxx 民营经济的大力发 展。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连云港 xx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在: xxxx 市 xxxx 北路。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经营及开发。 第六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 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条 公司在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册登记,公司的合法权受法律保护。 第二章 股 东 第八条 公司股东共 4个,名称与住所如下: 张磊:昆山市 2 朱作喜: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 何亦峰:浙江省杭州
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程永康
樟树市物价局成立于1980年,是市级人民政府主管价格工作的职能部门。
市物价局内设价格调控科(综合秘书科)、收费管理科、价格管理科、价格认证中心和成本调查队等职能科室,下属单位为价格监督检查局。现有干职工27人,2人取得注册价格鉴证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资格。
现任局长、党组书记廖爱田。 2100433B
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2号)和《中共樟树市委办公室、樟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樟树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办发〔2019〕1号)精神,樟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工业和信息化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对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研究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
(三)监测分析工业、信息化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产业基地的扶持培育和评估申报,推进产业集群发展;负责船舶制造行业管理职能,指导协调现代物流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行业准入和产业政策,推进行业技术基础、知识产权、质量品牌管理,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参与主管领域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盐业行政管理;负责农药生产的监督管理,办理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有关事项;协调烟草专营管理工作。
(五)指导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推进企业创新体系建设和产学研相结合,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
(六)按规定对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主要指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进行备案;承担省、宜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审批、核准的投资项目审核、申报工作。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组织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使用;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和污染控制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负责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负责工业企业节能监察执法;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干粉砂浆的行业管理工作。
(八)负责中小微企业和全市工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综合指导和协调,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微企业和全市工业领域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国家及省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市全民创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九)推进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投融资平台,组织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措施,提出政策建议;强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国家和省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及组织实施;促进金融机构与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协调解决企业融资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指导工业园区信用示范区建设。
(十)促进工业设计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推动工业、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指导推进科技服务、售后服务等工作。
(十一)建立服务工业企业的工作体系;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制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规划,组织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信息消费发展;统筹推进电子政务。
(十三)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信息网络发展规划,协调推进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通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三网融合”发展;依法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市场。
(十四)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负责协调信息安全及其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的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五)负责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许可、销售许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十六)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七)负责铁路运输协调管理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