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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湾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协助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研究制订张湾区园林绿化发展计划及年度绿化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组织城区公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风景林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负责督促张湾区行政区内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参与全市庭院绿化达标活动;负责城区四街办范围内国有风景林地管理,严防山林“三害”发生。即防火、防虫、防治滥砍乱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区级道路、公共绿地、游园景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组织单位抓好节日鲜花上街等绿化、美化及社会性活动;依法查处单位、个人侵占绿地、毁坏园林设施和古树名木、花草等违法案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惩处违法违规案件;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的绿化实施情况及年度绿化达标活动的考核、评比、总结等工作;收集整理各单位年度绿化工作任务统计表、资料等归档和上报工作。 2100433B
实习报告格式和基本要求 (一)要求观点明确,论据详实,条理清楚,文字简练,格式规范,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创新性,正文字数一般不少于2000字。 (二)内容提纲 前言 一、 实习目的 二、 实习...
一、 园林设计管理原则 以高起点、高标准设计创超高品位的居家生活环境。 1、强调设计与服务意思之间的互动关系,我们所希盼的掌声来自使用者的信任与满意。 2、设计的职责是创造独特的特性,正如每个人都以其...
园林绿化中单价分析表的管理费利率是按定额工日*34/2.65左右所得。
肇庆市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肇庆市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城市园 林绿化事业的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 根据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和《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肇庆市端州城区范围内 (不含七星岩景区 )的园林绿化规划 、建设、保护和 管理。 本细则所称的园林绿地包括:公共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 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风 景林地等。 第三条 城市园林绿化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 肇庆市市政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肇庆市园林管理处是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单位, 具体负责城区内的园林绿化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 端州区按规定的职责,负责辖区的园林绿化的具体工作。 在城区范围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定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 律、法规、规章执行。 第四条 城市
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园林绿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 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美化市容 市貌,提高城市人居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城市 绿化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 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山体以下各类园林绿化的规划、 建设、保 护和管理。山体的绿化由延安市林业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 延安市城市管理局是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组织实施城市 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市园林管理处受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具体 负责山体以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城建规划、环境保护、房 产、公安、农林、交通、水利、工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城市园林 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搞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保护包括以下内容: (一)花坛、游
张湾区园林绿化管理局
主要工作职责: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生态环境建设和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绿地系统规划,研究制订张湾区园林绿化发展计划及年度绿化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组织城区公民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和风景林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水土保护和退耕还林工作;负责督促张湾区行政区内的单位,抓好庭院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积极参与全市庭院绿化达标活动;负责城区四街办范围内国有风景林地管理,严防山林“三害”发生。即防火、防虫、防治滥砍乱伐等违法行为;负责区级道路、公共绿地、游园景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并组织单位抓好节日鲜花上街等绿化、美化及社会性活动;依法查处单位、个人侵占绿地、毁坏园林设施和古树名木、花草等违法案件,协助上级主管部门依法惩处违法违规案件;组织检查、验收各单位的绿化实施情况及年度绿化达标活动的考核、评比、总结等工作;收集整理各单位年度绿化工作任务统计表、资料等归档和上报工作。
张湾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城区次干道、背街小巷、居民区、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区环境卫生“门前三包”管理和监督指导;负责全区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协调、指导;负责全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协调、管理;负责卫生城市创建;负责环境卫生收费的许可、审核、监督;负责“三包员”队伍的培训、学习、考核、管理、监督;负责环卫费用的发放和使用监督;负责城市环境卫生执法管理。
张湾区建筑市场管理局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辖区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下、建筑面积1000m²以内建设工程的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审查和发放施工许可证、工程备案管理、建筑材料检测、违法建设工程查处等工作。
张湾区房地产管理局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区城镇居民住房保障工作;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建设、补贴发放工作;负责辖区1000平方米以下新建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辖区私有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刘 刚:张湾区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闵运慧:张湾区建设局党委副书记
杨 军:张湾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汪佳慧:张湾区建设局党委委员、工会主席
杨敬东:张湾区建设局总工程师
吕宏毅:张湾区建设局党委组织委员
刘 刚:负责建设局党政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财务。
闵运慧: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内纪检和信访、普法及行政法规宣传;分管园林局和环卫局,联系张湾区城建监察大队。
杨 军:负责建议提案办理、行政执法和武装、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分管党政办、建筑市场管理局、城建服务大厅。
汪佳慧:负责党委宣传、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战线工会、计生、综治、信访、扶贫、老龄、群团工作;分管房管局。
杨敬东:协助局长抓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建设局技术文件、图纸审查工作、重点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价,参与重大工程项目质量验收;负责建安经济、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扶贫迁移规划、小城镇、百镇千村”示范村建设、企业服务,分管企业办公室、村镇办公室。
吕宏毅:负责战线党的组织工作;协助抓好战线精神文明建设;联系局机关老干部支部工作。
内设科室及工作职责
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局机关政务工作,搞好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建设局各种行政会议的事务工作,监督检查会议事项的落实;负责建设局文件规章制度制定,处理公文;负责工资管理、机构管理档案管理;负责建设系统人才建设、培训教育、职称改革、执行资格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行政执法管理工作。
企业办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建安企业资质动态审查、生产督导、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生产调度、报表汇总和年度建安经济任务目标的完成。
村镇办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辖区村镇建设相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全区重点项目拆迁安置组织实施,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质量监督,负责全区个人建房规划建筑设计、施工图纸审查。
根据张湾区人民政府文件(张政办发[200 ] 号)规定,张湾区建设局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及规定,进行行业管理。(二)负责拟定全区城乡建设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组织实施。(三)负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工作,按照城区个人建房管理规定履行管理职责,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和国家强制性规范。(五)按照城区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和管理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及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和施工安全;监督指导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贯彻执行相关政策、法规、规章;组织协调建设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六)监督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管理,指导全区村镇(集镇中心区)供水、燃气热力、公共客运、市政设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园林绿化、镇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村镇(集镇中心区)环境综合整治、污水处理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规划内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山林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城市规划区内、集镇中心区)市政公共设施、山林绿地、房地产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全区风景区的规划、建设和保护监督工作。(七)监督指导全区村镇住宅建设,负责城镇住房制度保障工作,管理社会低收入者的住房建设以及经济适用房的实施工作;负责城镇住宅和房地产行业管理;负责城镇房地产管理和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负责对旧城改造的规划、设计、建设、开发实施管理。(八)综合管理全区城镇建设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指导全区村镇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九)负责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管理工作。(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十一)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