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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3]大同公司自行建造流水线一条,购人工程物资的价款为30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额为51000元,工程领用物资234000元(含税),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存货;工程应负担的职工工资为30000元,应负担的职工福利费为4200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各项支出15000元,工程负担长期借款利息8000元。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则会计分录为:
①购买工程物资时:
借:工程物资 351000
贷:银行存款 351000
②建造流水线,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234000
贷:工程物资 234000
③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
贷:工程物资 117000
④支付工资时:
借:在建工程 342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0000
——福利费 4200
⑤支付各项其他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 15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
⑥工程应负担的长期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8000
贷:长期借款 8000
⑦流水线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 291200
贷:在建工程 291200
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从开始建造到完工交付使用需经历较长的时间。为了归集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进行核算。自建工程耗用的物资一般应通过“工程物资”账户核算。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入在建工程,应确认为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企业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但它们的会计处理有所不同。
如果企业采用出包方式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工程的具体支出在承包单位核算。企业预付工程价款及工程完工补付价款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出包工程在竣工结算之前负担的长期借款利息,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例4]某企业采用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用银行存款预付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②出包工程应负担的长期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30000
贷;长期借款 30000
③工程完工,用银行存款补付价款:
借:在建工程 3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
④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结转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480000
贷:在建工程 480000
一、自行建造生产用的机器设备时,购入自建用的原料等物资,按抵扣凭证上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其余金额计人“工程物资”。建造过程中,接受工业性劳务且取得了抵扣凭证,依据前款内...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其中“建造该项资产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
年限平均法(特点: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地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的折旧额是相等的) 公式: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
浅议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中领用自产产品之会计处理
业将自产产品用于建造固定资产,为视同销售行为,需计算缴纳增值税,而会计上却按自产产品的生产成本结转。本文针对该不一致处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会计上也应作销售处理的建议。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从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税收政策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包括接受捐赠、实物投资)或者自制(包括改扩建、安装)固定资产发生的进项税额,可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