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支付服务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对于促进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升级,促进‘三农’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作用。”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助农取款服务投入产出不平衡问题仍较突出,农民的现金结算意识依然较强,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偏低,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深度有待拓展,真正贴合“三农”的支付服务或产品的创新难度大,政策扶持力度有待加强,风险管理措施有待进一步健全。
在此背景下发布的《意见》共10个部分,对下一步深化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提出要求:一是将深化助农取款服务作为核心内容。允许在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新增开办现金汇款、转账汇款、代理缴费三种业务;二是明确服务点业务收费要兼顾可持续发展和适度优惠农民的指导原则;三是鼓励支持农村支付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推动手机支付等新兴支付业务在农村地区推广应用;四是重申关于宣传培训与风险防控工作的要求,强化农村支付服务安全运行;五是遵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精神要求,协调推动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扶持。
截至2013年末,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达24.1亿户,发放的银行卡达15亿张,基本实现了人人有卡、家家有账户、补贴能到户。超过8万个农村金融机构网点接入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接入比率超过70%。
与此同时,农信银支付清算系统已覆盖全国近8万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2010年至2013年,全国通过银行账户、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代理发放新农保、新农合以及财政涉农补贴资金合计达760亿笔、共1.78万亿元。农民群众通过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既可提取补贴款,也可持卡消费或转账。2010年至2013年通过助农取款服务取款金额和笔数分别达到650亿元和1.9亿笔。
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阶段,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各方,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推动实施《意见》,不断推进惠农支付服务建设,优化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丰富支付服务提供主体,持续推动支付结算账户普及、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支付系统网络延伸,推动金融普惠,促进我国城乡一体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