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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提速 项目加速奔跑

2015/01/14555 作者:佚名
导读: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用“减法、乘法、加法”形象地概括《方案》:减法,就是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

审批提速 项目加速奔跑

审批时间漫长、审批难等沉疴有望在2015年画上句号。

1月7日,2015年国务院首次常务会议研究了“审批难”问题;同日,国家发改委、中央编办下发《关于一律不得将企业经营自主权事项作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通知》,取消18项核准前置条件。另外,国务院还印发了《精简审批事项 规范中介服务 实行企业投资项目网上并联核准制度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批难、审批手续繁杂、审批不透明等问题有望得到解决。

政策松绑

项目审批手续大幅精简

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用“减法、乘法、加法”形象地概括《方案》:减法,就是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乘法,就是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加快提高审批效率;加法,则是要坚持放管并重,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监管网络。

《方案》提出,要对正在实施的前置审批及其中介服务进行彻底清理,其原则是“五个一律”: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前置条件,除了确有必要保留的外,通过修法一律取消前置;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部门意见或者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除了特殊需要并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外,一律不得设定前置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根据《方案》,国家发改委已会同中央编办在去年底印发通知,取消了三大类、18项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前置条件。同时,以后再制定新的制度规定、通知和办事指南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将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规定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否则相关条款一律无效。

“今后,只保留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这两项前置条件。对于少数重特大的项目,也会把环评审批作为前置审批。”罗国三说。

网上并联

20天办好审批

“改革的核心就是要把串联审批改为网上并联审批。并联以后,最快可能20天就可以办完手续。”罗国三说。

他指出,保留的前置审批要优化审批程序,包括同一阶段、同一部门实施的多项审批事项都要予以整合,一次受理、一并办理,实行网上并联审批。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给出了平台建设的时间表:到2015年6月,要在中央层面实现“横向联通”,国家发改委、城乡规划、国土资源部等中央部门要根据新的核准制度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与中央平台进行连接;到2015年底,实现全国范围“纵向贯通”,各级政府要实现投资项目信息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在线并联审批、纵横协同监管;第三步,在前两个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和深化平台建设,实现纵横联动协同监管。

另外,企业还可以在审批监管平台上获取重要信息,国家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此平台上发布区域性、行业性发展规划和宏观政策、产业调控、国土、环保等方面的信息。

加强监管

环评将成“硬杠杆”

“将重心从事前审批转向事中和事后监管也是这次《方案》的一个重点。”罗国三解释道,“比如,过去有些项目在审批时环评合格,可是开工后出现了向沙漠排污的事件。以后,政府相关部门将建立纵横联动协管体系,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

此外,1月1日启动的新《环保法》也将成为勒紧环境污染的绳索,确保项目开工后仍然严格执行环保法规。1月8日,环保部正式发布《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4条部令,对如何执法进行详细的说明和解读。

随着新修订的《环保法》的实施,是否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成为项目落地开工的“硬杠杆”。

新《环保法》明确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建设单位未依法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由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处以罚款,并可以责令恢复原状。

文章来源:中华建筑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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