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加工丝头的牙形、螺纹必须与连接套的牙形、螺纹一致,有效丝扣段内的秃牙部分累计长度小于一扣周长的1/2;并用相应的环规和丝头卡板检测合格。
2 滚轧钢筋直螺纹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润滑液,当气温低于0℃时,应掺入15%-20%的亚硝酸钠。不得用机油作切削润滑液或不加润滑液滚轧丝头。
3操作人员应严格逐个检查丝头的质量。
4 经自检合格的丝头,应按要求对每种规格加工批量随机抽检10%,且不得少于10个,并且填写丝头加工检验记录。如有一个丝头不合格,即应对该批全数检查,不合格的丝头应重新加工,经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已检验合格的丝头应加以保护,钢筋一端丝头应戴上保护帽,另一端拧上连接套,并按规格分类堆放整齐待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