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3]873号文)的要求制定的。石灰石一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技术具有脱硫效率高、可用率高的优点,在火电厂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为了规范该项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在编写过程中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并参照了德国相关烟气净化设备的考核验收试验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电环境保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