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材料设备招标投诉难处理这一难点,在针对前两个难点的应对措施中都有谈到,笔者总结如下:
(1)尽快出台材料设备招标文件范本,从源头上减少投诉隐患。
(2)加大对材料设备招标文件的审查力度,对一些歧义条款坚决予以剔除,必要的时候可以先向法律顾问进行咨询,防患于未然。
(3)严格实行投诉资料和被投诉资料一次提交终止制度,因为就如前面所述,材料设备的生产产地往往在外地,造成调查取证困难,由投诉人、被投诉人双方自己举证本来就需要较长时间,如果再不规定证据材料提供的次数,无休止的提供下去,整个过程下来会耗费很长的时间。
(4)对现有评标专家库进行梳理,把材料设备专家专业进行细化,并规定针对招标项目抽取的专家人数中相适应专业应不少于一定人数,以保证评标质量。因为设备种类很多,俗话说隔行如隔山,如果专业划分不够细,抽取的专家如果都不是很专业的,很难保证评标质量。
(5)对监管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以上几项措施如果都能够实施,相信投诉处理工作将会步入快速公开、公正的良好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