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及省政府依法行政考评的有关要求,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于2015年1月15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到: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建设大厦318室城管督查科(邮编:511518)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发送到:qyscgw@163.com
附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