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方工程施工质量管理
一、一般规定
(1)当土方工程挖方较深时,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止基坑底部土的隆起并避免危害周边环境。
(2)在挖方前,做好地面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工作。
(3)挖土前,应预先设置轴线控制桩及水准点桩,并要定期进行复测和校验控制桩的位置和水准点标高。工程轴线控制桩设置离建造物的距离一般应大于2S(S为挖土深度)。
水准点标高可引放在已有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已稳定无变化),也可在离建造物稍远的地方设置水准点,并设有明显的围护标志。
(4)平整场地的表面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设计无要求时,应向排水沟方向做不小于2‰的坡度。平整后的场地表面应逐点检查,检查点为每100~400㎡取一点,但不少于10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m取一点,每边不少于1点。
(5)土方工程施工,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其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平面控制桩和水准控制点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定期复测和检查。土方不应堆在基坑坡口处。
(6)施工区域内及施工区周围的上下障碍物,应做好拆迁处理或防护措施。
二、土方开挖
三、土方回填
(1)回填材料的粒径、含水率等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积水,挖出淤泥,验收基底高程。
(3)填筑厚度及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及所用机具经试验确定。填方应按设计要求预留沉降量,一般不超过填方高度的3%.冬季填方每层铺土厚度应比常温施工时减少20%-25%,预留沉降量比常温时适当增加。土方中不得含冻土块且填土层不得受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