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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严禁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2015/01/282412 作者:佚名
导读:省住建厅1月27日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我省已取消补充住房公积金,严禁各单位借此名目,超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相关政策,职工住房公
       省住建厅1月27日公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控高提低”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我省已取消补充住房公积金,严禁各单位借此名目,超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按照相关政策,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低于5%。但受制于技术等原因,高收入职工违规高额缴存、中低收入职工不缴存或少缴存等不公现象,仍在部分企业中存在。从去年8月开始,我省启动专项整治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清查出1059个单位缴存比例超过规定,已整改658个单位;1144个单位缴存比例低于规定,已整改985个单位;2146个单位缴存基数超过规定,已整改1141个单位;24673个单位缴存基数低于规定,已整改10876个单位。

今年起,省住建厅将定期会同相关部门对缴存相关工作进行检查,并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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