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PS网的布设应视目的、要求精度、卫星状况、接收机类型和数量、测区已有的资料、测区地形和交通状况以及作业效率综合考虑,按照优化设计原则进行。
2.B级GPS网应布设成连续网,除边缘点外,每点的连接点数应不少于三点。优于B级GPS网的布设可为多边形或复合路线。
3.各级GPS网中,最简独立闭合环或复合路线的边数应小于等于6.
4.B级GPS网相邻点间平均距离等于70km,优于B级网的相邻点间平均距离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短。相邻点最小距离可为平均距离的1/3~1/2;最大距离可为平均距离的2~3倍。
5.B级GPS网点应与GPS永久性跟踪站联测。其联测的站数不得少于2站。
6.B级GPS网,应尽量与周围的GPS地壳形变监测网、基本验潮站联测。
7.B级GPS网点宜与参加过全国天文大地网整体平差的三角点、导线点和一、二等水准点并置或重合。
8.新布设的GPS网应与附近已有的国家高等级GPS点进行联测。联测点数不得少于2点。
9.B级GPS网,在高程剧烈变化的地区,其点间距离不宜超过100km;在地壳断裂带或地震频发地区,其点间距离应适当缩短。
10.为确定GPS点在某一参考坐标系中的坐标,应与该参考坐标系中的原有控制点联测。联测的总点数不得少于3个。
11.为求得GPS网点的正常高程,应根据需要适当进行高程联测。B级网至少每隔2~3点,优于B级网的测量可依具体情况适当增加联测高程的点数,一般每隔3~6点联测一个高程点。
12.B级GPS点的高程联测,应按GB12898国家三等水准或与其精度相当的方法进行;
优于B级GPS点的按GB12898国家四等水准或与其精度相当的方法进行高程联测。
13.GPS快速静态定位网的布设,除满足上述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a)相邻点的距离大于20km时,应采用GPS静态定位法施测;
b)当网中相邻点间距离小于该级别所要求的相邻点间最小距离时,两相邻点必须直接进行同步观测;
c)对于双参考站作业方式,不同观测单元的基准基线宜相互联结,以构成整个网的骨架;
14.技术设计应上交的资料
a)野外踏勘技术总结;
b)测量任务书与专业设计书(附技术设计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