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节能相关工作,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组织了全省建筑节能及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分别表扬和处罚了一批企业。
经查,全省建筑节能设计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8%以上,施工验收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为95%以上;截至2014年6月底,全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施工报建面积累计达到3300万平方米;截至2014年11月底,全省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项目累计共20个、建筑面积146.74万平方米,其中2014年全省新增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建筑项目15个、建筑面积108.3万平方米。鉴于2014年度建筑节能完成情况较好、体制机制建设较完善、监督考核到位,海口市和三亚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到通报表扬。白沙县金沙馨怡然项目、琼海市海逸广场一期项目、保亭县检察院项目因违反节能标准强制性条文,其建设、施工、监理等项目责任主体分别受到通报批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