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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执法局推行执法“前置化”模式遏制旧村改造中的违建行为

2015/02/022960 作者:佚名
导读:坚持预防、管理、监督并重,由单纯的事中管理、事后执法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延伸转变,义乌市执法局在遏制“旧改违建”行动中推行执法模式“前置化”,促使管理对

坚持预防、管理、监督并重,由单纯的事中管理、事后执法向事前预防、事后监督延伸转变,义乌市执法局在遏制“旧改违建”行动中推行执法模式“前置化”,促使管理对象自觉守法、规范建设,做到“惩防并举”。

首先执法局和街道一起协调、规划、国土、消防等方面,达成“一旦任何旧改工程发现违建,工程就通不过竣工验收”的“硬杠杠”,而这直接关系到建房户能否顺利办理房产证、实施房屋出租、开宾馆饭店等经营行为。其次,严格执行规划,“旧改”项目动工前,辖区大队将相关村两委干部、党员及村民代表等请到大队,公开“规划一张图”、宣传建房政策标准、明确监管责任与义务等九条细则组成的建房承诺书。再次,动员“旧改”村组建规范建房监督小组,在掌握每处房屋建设进度等情况的同时,与辖区大队网格监管队员保持全天候联系,一旦发现违反规划建房行为,执法队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在此基础上,辖区大队联合社区、村居成立旧村改造协调监管小组,实现对旧改村、户的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管。如十里牌、井畴村“旧改”启动时,旧村改造协调监管小组就进村调查摸底,收集每幢每户建房的规划图纸,分户建立台账,根据每天早、中、晚三次的现场督查情况实施更新台账,确保每幢、每户楼房都依规划的标准进行建设。

对于“违建”行为,事前介入管理从源头控制违建行为的发生,这“前置化”的执法模式一方面有效控制了“违建”,节约了执法成本,提高了执法效果;另一方面也维护了“违建”户的利益,防止因“违建”而带来了违法、强拆、财产损失等后果。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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