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日前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10个县城、100个乡(镇)、1000个村庄(社区)为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县、乡、村称号。
四川省在2013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及环境优美示范创建中,涌现出一批走在全省前列的县城、乡(镇)和村(社区)。为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带动作用,经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核并公示,日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授予丹棱县等10个县城“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县城”称号;授予成都市温江区金马镇等100个乡(镇)“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乡(镇)”称号;授予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聚合社区等1000个村(社区)“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村(社区)”称号。
2013年,四川各地、各部门坚持依法治理、持续治理和常态管理,积极争创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有效提升了环境质量水平、城乡绿化水平、环境设施水平、城乡容貌水平和居民文明素养,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优化了发展环境,推动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通过颁发2013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称号,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各地学习和赶超先进典型,紧紧围绕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紧密结合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以大气污染防治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重点,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实施环境质量新改善、美丽乡村新面貌、城镇品位新提升、设施建设新突破、文明卫生新风尚“五大行动计划”,以更高的标准、更大的力度,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努力为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两个跨越”和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