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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法为确保“千岛湖配水工程”为如期推进

2015/02/051795 作者:佚名
导读:日前的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被列为正式立法项目。


2014年12月24日,杭州千岛湖配供水一体化工程富阳市狮子山工段开始施工。

记者2月4日从杭州市人大获悉,日前的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被列为正式立法项目。

“同步为重大工程立法,在杭州尚属首次。”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千岛湖配水工程是政府主导的准公益项目,是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提升城市饮水水质的重大民生工程,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去年底《关于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意见》,市委确定的重大改革决策或经济社会实际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亟须立法保障时,人大应及时启动立法程序。

“为千岛湖配水工程立法,能确保工程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工程配水供水一体,也能确保工程如期推进、惠及民生,为这一重大民生工程保驾护航。”上述负责人称。

千岛湖配水工程已于2014年12月下旬动工,包括千岛湖进水口、输水隧洞、闲林水库取水口等,供水规模为每年9.78亿立方米,输水线路全长112公里,规划总投资96亿元;建成后,将按“优水优用、优水优价”的原则实施分质供水。

从设想提出以来,该工程屡遭争议。全国政协原副主席、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正英曾提出,解决杭州的饮用水问题首先应考虑整治钱塘江,千岛湖这么好的水要留给子孙。千岛湖库区建德市的市民曾在工程第一次环评公示期间签名反对,认为该工程会对当地生态造成破坏,“保供水”应通过治理污染实现,而不是通过“上游引水”。原浙江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海洋局第二研究所博士生导师许建平也曾表示:“现在可以把五类水处理到人能饮用,资金、技术没问题。大量取水,会影响到千岛湖水质的自净能力。一定要引,必须控制好取水量。”

在2014年底的千岛湖配水工程建设动员会上,浙江省委常委、杭州市委书记龚正表示,要将法治思维、方法、要求落实到配水工程的具体实践中。据报道,龚正强调,既要依法依规做好工程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合法合规,又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社会力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做细做实群众工作,确保工程依法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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