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建筑工程质量保修?
【解答】保修范围和期限建筑工程质量实行保修制度。《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做出了具体的规定: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4)供热及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和供冷期。
返建设工程自办理竣工手续后,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的经济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施工单位接到保修通知书后2周内必须到达现场与建设单位共同明确责任方,商议返修内容。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