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布《陕西西咸新区条例(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其中拟规定,西咸新区管理机构应组织建设西咸新区与西安、咸阳两地的快速直达交通干线。
据省法制办有关人员介绍,二次征求意见稿新增了生态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等有关条款。二次征求意见稿拟规定,西咸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新区内周、秦、汉、唐历史文化和新发现的遗址、遗存以及渭北帝陵带等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开发、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应当划定新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并向社会公布。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机构应当整合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等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实行统一管理。
在基础设施建设条款中,二次征求意见稿提出,西咸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设以航空、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等为主的立体化综合交通系统,组织建设西咸新区与西安、咸阳两地的快速直达交通干线,完善城市路网与高速公路、轨道交通的衔接;建设区内骨干路网,发展快速道路、城市轨道、大运量公交等交通方式,构建区内便捷通畅的交通体系,实现零距离换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