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远方跳闸保护装置的评价范围:是指启动、执行的各环节(包括通道部分)的整套装置,其套数按直接控制跳闸元件的一侧设备统计。
2、远方跳闸保护装置统计评价原则是:启动侧设备按保护装置的附属部分考虑,与保护装置共同评价,执行侧按直接控制跳闸元件的一侧设备作为远方跳闸保护装置评价。
3、远方跳闸保护装置执行侧,因对侧保护装置启动设备的不正常状态引起不正确动作,则远方跳闸保护装置不予评价,而对侧启动发信的继电保护装置评为不正确(例如断路器失灵保护),若由多个保护装置(例如变压器、高压电抗器保护)动作启动发信,则评为“总出口继电器”不正确动作1次,如果保护装置正确地使执行侧断路器跳闸,则多个保护装置动作分别按正确动作统计,否则多个保护装置不予评价。
远方跳闸保护装置执行侧因本侧设备的不正常引起不正确动作,则远方跳闸保护装置评为不正确动作。
对于启动、执行两侧设备均有问题或原因不明的远方跳闸装置的动作行为评为不正确动作。启动发信的继电保护装置,若同时作用于本侧断路器则予以评价,若在本侧不作用于跳闸则按纵联保护的评价原则进行评价。
4、继电保护装置误动跳闸,且经远方跳闸装置使对侧断路器跳闸,则只对误动保护装置进行评价,对远方跳闸装置不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