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根据办法,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须在江苏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上进行网上备案。合同当事人在网上填写合同内容后,承包人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施工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合同当事人签字盖章后,承包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备案。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在承包方网上提交合同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施工合同的确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承发包双方同意补充、变更合同的,承包人须填写变更信息,并打印出载有二维码及防伪水印的变更备案合同,经发包方、承包方签字盖章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上传到“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模块。因停建、缓建建设工程等原因需解除合同的,合同当事人应当持双方签订的解除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原合同备案部门备案,否则发包单位不得重新发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