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目前全省共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6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3个。江西省住建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由县级政府组织编制,并报省政府审批。
通知规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应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应委托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进行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规划范围和深度应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相一致,重点保护的地区应当进行深化。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深度要求与村庄规划相一致,其保护要求和控制范围的规划深度应能够指导保护与建设。
通知要求,规划草案报县级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县直有关部门进行初审和论证,征求公众意见并组织专家评审,由省住建厅会同省文化厅组织规划、建筑、文物保护等方面的专家对保护规划进行技术审查、审定后,报请省政府批复审核。
据悉,截至目前,江西共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116个,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33个,数量名列全国第5位。
“十二五期间,我省每个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平均获得600万元、名村获得500万元资金支持,用于名镇名村基础设施的修缮和环境整治,”江西省住建厅村镇处丁姓主任科员向记者介绍道。
此外,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应当自批准公布之日起1年内编制完成,报县级政府审批,规划审批前应通过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组织的技术审查。
规划草案报县级规划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初审和论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规划委员会或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由县级政府书面报请省住建厅组织专家评审,最后报住建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财政部进行技术审查。保护发展规划通过了四部局技术审查的中国传统村落将纳入中央支持范围并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