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用电器具内存在漏电和短路或开路等故障,应修复存在故障的器具。未经修复,不能使用。
(2)插座、灯座和开关等电灯附件,或线路电器元件存在触点松脱或绝缘老化、触点间绝缘表面积灰或机构失灵,外壳或基座破碎等引起的漏电、短路或开路等故障,应更换或修复存在故障的附件和元器件。
(3)因连接工艺失误和加工不良引起的短路和漏电故障,应按工艺要求和规范化操作要求重新进行加工。
(4)因导线绝缘老化和芯线截面积过小引起的故障,应更换符合要求的导线。
(5)如因盲目超额用电或乱装熔丝引起的短路和过载等故障,应重视安全用电,消除一切不安全用电的因素,以保证用电安全和供电线路和设备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