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公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治理虚假招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通知》,河北省将进一步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重要环节信息公开公示,保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及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效治理虚假招标和串通投标,从源头预防和遏制腐败。《通知》对公告发布、投标报名、文件发售、中标候选人公示等重要环节进行了规定: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载明的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的不合理条件,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投标人和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对于中标候选人,应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应当包括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排序、投标企业名单以及投标文件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河北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健全河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将招投标信息公开与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