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4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了关于发布《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
在术语和符号、模型体系类型、模型分析等方面做出了相应的要求和指示,为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建立了统一标准制定计划。通知原文如下: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订计划的通知
粤建科函〔2015〕382号
为统一建筑信息模型应用要求,提高应用效率和效益,推进我省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应用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确定了《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订计划,现予以发布。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标准制订工作。 在制订标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迳向我厅科技信息处反映。
附件:《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订计划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26日
(联系人:陈梓敏,联系电话:020-83133697)
《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制定计划 附件内容如下:
项目名称: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统一标准
制订修订:制订
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建筑工程全寿命期内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立、应用和管理。建筑信息模型的应用,除应遵守本规定外,尚应遵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主要内容:
1、总则:阐述本标准编制的目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以及与国家法律、行政规章、国家标准的关系等;
2、术语和符号:包含建筑信息模型建立、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基本任务、工作方式等;
3、基本规定: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中应用本标准的范围,采用相应的共建立模式等;
4、模型体系类型:标准信息模型的建筑结构体系,标准模型扩展信息体系、模型信息任务等;
5、模型分析:模型信息提取,模型信息量分析,模型适应性分析等;
6、基本构造规定:信息模型构造设计与应用要求规定,一般构造节点信息规定等;
7、数据共享:数据信息交付与交换标准,模型、族库数据等信息编码与存储方式、等;
8、应用模型规定:模型信息量与要求,模型数据采集要求,基本信息模型数据提取等;
9、信息模型基本元素组成:基本建筑信息模型包含建筑元素的种类、精细化程度等;
10、附录:附录与本标准相关的其他内容;
11、本标准用词说明;
12、附条文说明。
主编单位: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
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
起止年限
2015.02 ~ 2015.12
进度要求
2015.06 征求意见稿
2015.11 送审稿
2015.12 报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