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问题】高层建筑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之消防水池?
【解答】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消防用水量。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的室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之和的要求。
2、火灾延续时间根据建筑物的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的难度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可按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计算。
3、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连续供水时,计算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可减去连续补充的水量。
4、消防水池的储备水量一经动用应尽快恢复,恢复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小时。
5、消防水池的计算容积超过500m3时,应分成两个。
6、消防水池可设在室内,也可以设在室外。当消防水池的容积储有室外消防用水量时,应设可供消防车取水的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外墙的距离不宜超过100m,也不宜小于5m.以便于保证消防车能安全的取水并对建筑物实施有效的消防。
7、两幢或两幢以上的高层建筑在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一次时,可共用消防水池和消防泵房。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消防用水量最大的一幢建筑物计算确定。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