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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洞室水文地质观测与巡视应符合规定

2015/03/172097 作者:佚名
导读:【学员问题】地下洞室水文地质观测与巡视应符合规定?  【解答】1、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均应利用已有钻孔对洞室部位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内容可根据需要选择水

【学员问题】地下洞室水文地质观测与巡视应符合规定?

【解答】1、可行性研究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均应利用已有钻孔对洞室部位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内容可根据需要选择水位、水温、水化学、流量或涌水量等,观测时间宜延续一个水文年以上;

2、技施阶段应进行必要的水文地质观测,并对工程运行期地下水动态观测提出建议。施工期水文地质观测内容应包括:

1)开挖过程中的地下水出渗情况;

2)隧洞的排水量;

3)施工期洞室周围的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3、水文地质巡视应在施工期结合一般地质巡视进行,并侧重于以下内容:

1)地下水在洞室中的渗漏位置、高程、渗漏形式、涌水量、水头、水温、颜色、味、携出物、溶蚀和沉淀情况以及施工期附近河水位、原观测孔中的地下水位等。对岩体中的隧洞,应注意地下水沿断层、节理和软弱夹层的活动情况;对松散层中的隧洞,应注意管涌、流土等渗透变形情况;

2)渗控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钻孔塌孔、漏浆,灌浆孔涌水、大量漏浆、串浆,排水孔大量涌水等异常现象;

3)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渗漏量异常增大或出现集中渗漏段、渗漏点,排水孔大量失效,排水孔中涌水出现浑浊或夹杂有岩块、碎屑物质等现象;

4)洞室地表泉井、钻孔水位随施工变化情况。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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