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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施工单位被罚50万元要求其文物没修好不准开工

2015/03/191239 作者:佚名
导读:昨天晚上,南京市文广新局官微“@南京文化发布”挂出了《关于南京市颜料坊地块市级文保单位牛市古民居遭毁坏处罚情况的通报》。

3月11日,现代快报曾作报道

昨天晚上,南京市文广新局官微“@南京文化发布”挂出了《关于南京市颜料坊地块市级文保单位牛市古民居遭毁坏处罚情况的通报》。通报称,今年3月8日,南京市级文保单位颜料坊49号,这处220岁古民居的2进建筑遭毁坏。“得知文保单位遭毁坏信息后,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赶赴现场,要求建设单位泰禾集团南京吉庆房地产有限公司和施工单位中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止项目施工,并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文物部门查明,该地块由福建上市公司泰禾集团所属南京吉庆房地产公司开发住宅,施工单位中诚建设公司在文保单位外围进行支护桩施工,导致文物建筑墙体倒塌,并擅自将倒塌后的残墙、墙基和部分屋顶拆除,严重违反了《文物保护法》,情节严重。

昨天下午,相关部门召开了案件审理会,会上决定,对施工方中诚建设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这是行政处罚的最高金额;同时要求建设方吉庆公司将文物修缮方案报文物部门审批后对文物进行修缮,待验收合格后该地块项目方可重新开工,这意味着,被毁文物如果不修缮好,就不能开工,工期将被拖延相当长一段时期,开发商将为破坏文物的行为付出代价。

另外“@南京文化发布”还表示,颜料坊49号古民居被毁一事,目前,南京市文化综合执法总队已将案件的有关线索依法定程序移交南京市秦淮区公安分局进行进一步侦查。

文章来源:网易新闻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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