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建筑业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合法权益,提高行业管理水平,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从2015年4月1日起,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类施工劳务人员将施行实名制管理。其中建筑规模3万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1500万元以上的项目实行计算机建立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
建筑施工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是通过登记现场施工劳务人员用工基本身份、教育培训、工资结算及支付等信息,建立能动态反映施工现场一线劳务人员实际情况的花名册、考勤册和工资册等实名管理台帐,实现施工现场劳务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