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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质量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2015/03/28897 作者:佚名
导读:施工质量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严格掌握沥青和集料的加热温度,以及混合料的出厂温度。集料温度应比沥青高10-20℃,热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10℃

施工质量控制:沥青混合料的拌和

严格掌握沥青和集料的加热温度,以及混合料的出厂温度。集料温度应比沥青高10-20℃,热混合料成品在贮料仓储存后,其温度下降不应超过10℃,储存时间不宜超过72小时。净拌时间应为30-40秒,不低于30秒;拌和的混合料要均匀、无花白料、无结团结块以及无严重的粗细料离析现象,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

文章来源:造价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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