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76.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4.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4.94万元,公务接待费77.7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比2014年预算数减少96.1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因公出国(境)计划和经费审批的源头管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支出标准,坚决制止无实质内容的出访团组或出席一般性国(境)外国际会议和论坛;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及车辆维修事前审批等制度;三是坚持厉行节约,有利公务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事前报告审批制度,不搞超标准接待,严禁接待与机关公务无关人员,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支出标准,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在单位食堂安排工作餐,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54.14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3.7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技术交流与合作、参加世界遗产大会、参加预防和查处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长效机制培训等工作。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4.94万元,其中:购置费0.00万元、运行费244.94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25.3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各种专项检查和开展基层工作调研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7.74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67.02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接待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一是用于完成省委、省政府的工作任务以及接待上级部门到我省调研、检查、指导等工作的接待费用;二是用于为争取中央资金支持,积极反映云南住房城乡建设困难和问题的接待费用;三是用于各省有关部门及住建系统人员到我省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的接待费用;四是用于各州市住建系统人员来昆汇报工作等所发生的接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