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满足的条件。
包括必要合格条件和附加合格条件
1)必要合格条件包括:
①营业执照——允许承接施工工作范围符合招标工程要求;
②资质等级——达到或超过项目要求标准;
③财务状况——通过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来体现;
④流动资金——不少于预计合同价的%(例如5%)
⑤分包计划——主体工程不能分包;
⑥履约情况——没有毁约被驱逐的历史。
2)附加合格条件
附加合格条件并非是每个招标项目都必须设置的条件。对于大型复杂工程或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施工招标,通常在资格预审阶段需考察申请投标人是否具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能力。附加合格条件根据招标工程的施工特点设定具体要求,该项条件不一定与招标工程的实施内容完全相同,只要与本项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能力在同一水平即可。
(2)加权打分量化审查
对满足上述条件申请投标人的资格预审文件,采用加权打分法进行量化评定和比较。权重的分配依据招标工程特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配设。打分过程中应注意对承包人报送资料的分析。